如果上学期未使用学费折扣,可获得退款
阮氏莲女士的孩子在河内商业大学读三年级,她的丈夫是一名享受职业病津贴的工人。莲女士询问,她的孩子是否会获得学费减免。如果从开学以来没有申请减免,之前学期的学费可以退还吗?
针对此事,教育培训部回应如下:
根据教育培训部、财政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于2016年3月30日颁布的第09/2016/TTLT-BGDĐT-BTC-BLĐTBXH号联合通函,指导政府第86/2015/ND-CP号议定的若干条款,规范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与管理机制及2015-2016学年至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与学习成本资助政策,现规定:“父母患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干部、工人、公务员的子女,其入园儿童、在校学生,享受定期生活补助。”
另外,根据联合通函第09/2016/TTLT-BGDĐT-BTC-BLĐTBXH号的规定,学费减免将在学生就读学校的整个学习期间实施,除非学费减免原因发生变化。
因此,就阮氏莲女士的孩子而言,学费减免了50%。如果自课程开始以来学费没有减少,则将退还前几个学期的学费。
申请程序包括:按照联合通函第09/2016/TTLT-BGDĐT-BTC-BLĐTBXH号附录四的格式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提交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患有职业病的父亲或母亲的津贴簿的认证副本,并提交给学生就读的大学(商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