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电信员工诈骗33亿越南盾的嫌疑人获减刑

陈武 April 25, 2019 15:16

(Baonghean.vn)——一群年轻人冒充电信公司员工和警察,给受害者打电话,告知他们贩毒和洗钱的情况,并强迫他们转账以配合调查。在8天内,这群人挪用了超过33亿越南盾。

4月25日上午,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范廷峦(1993年生)和阮友秋(1991年生)的刑事上诉案,二人均居住在北宁省良台县香美乡,涉嫌“侵占财产”罪。此次开庭审理的原因是两名被告人提出减刑上诉。

起诉书称,2018年8月初,阮某接到阮某妻子的表弟阮文菲(28岁,居住在北江省陆南县)的电话,要求阮某找人开设银行账户和ATM卡,并承诺每张卡支付300万越南盾。

范廷銮和阮友秋在庭审中。照片:庆安

此后,范廷銮找到阮友秋(Nguyen Huu Thu)和阮文飞(Nguyen Dinh Phi,1999年出生),要求他们前往银行,开设共计15个银行账户,并办理15张ATM卡。之后,范廷銮派人将上述账户和卡送往台湾交给阮文飞。范廷銮还与阮友秋、阮文飞商议,制作假身份证,并继续伪造银行卡,然后出售给阮文飞,以逃避当局侦查。

阮文飞从台湾打来电话,与栾文飞、丁飞和范丁飞约定,当受害者的钱转入他们的账户后,他就提取现金。阮文飞承诺将贪污总额的20%分给栾文飞、范丁飞和范丁飞。

短短时间内,嫌疑人已五次在不同省份实施侵吞受害人资金的行为,非法获利总额约33亿越南盾。其中,受骗金额最少的受害人是来自义安省的黄氏凤女士,受骗金额达1.69亿越南盾;受骗金额最多的受害人是来自庆和省的裴氏红女士,受骗金额超过24亿越南盾。

在Luan、Thu和Phi被捕的同时,Nguyen Van Phi逃脱并被通缉。在2018年11月底的一审中,被告人供述称,打电话、诱骗受害人往卡里存钱的所有步骤均由Nguyen Van Phi完成。这群年轻人只是按照Phi的指令,从ATM卡里取钱,然后汇给Phi,收取提成。一审法院判处Pham Dinh Luan有期徒刑15年,Nguyen Huu Thu有期徒刑14年,Pham Dinh Phi有期徒刑8年;并责令被告人共同赔偿受害人诈骗、侵占的钱款。

随后,范廷銮和阮友秋提起减刑上诉。阮氏在法庭上表示,他的家人中有人是烈士,他的家人已向受害者进行了部分赔偿。当庭,在陪审团的见证下,被告人阮氏的亲属向受害者赔偿了5000万越南盾。

人民检察院代表表示,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权利。但本案中,两名被告人栾某、周某系从犯,而非主谋,且未直接实施欺骗被害人的行为,因此有减轻被告人刑罚的依据。

上诉法院综合考虑案情,决定减轻被告人的刑罚,以“侵占财产罪”判处范廷銮有期徒刑12年,判处阮友秋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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