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邻居女儿的男子获减刑

陈武 DNUM_AIZAEZCABJ 17:26

(Baonghean.vn)——趁邻居一家不在家的时候,丁文乔(居住在越南义安省荣市)对他最好的朋友的女儿实施了性虐待。

4月8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文侨(1976年出生)、居住于荣市永新坊、犯猥亵未满16岁人员罪的刑事上诉案。本案因被告人上诉请求减刑而开庭审理。

根据起诉书,2018年2月22日下午2点15分,丁文乔(Dinh Van Kieu)到邻居阮清迈(Nguyen Thanh Mai)家玩耍。当时,在阮清迈家,只有阮文乔(NTBN,2003年出生)在看电视。丁文乔见状,便坐到孩子对面和孩子说话。大约15分钟后,丁文乔坐到阮文乔身边,用手揉捏孩子的肚子,并挤压孩子的敏感部位。

随后,Kieu 告诉孩子不要告诉任何人,然后离开了。大约两分钟后,Kieu 回到邻居家,继续禁止孩子告诉任何人,并给了孩子 10 万越南盾,但女孩没有接受。

此事后来被报告给了N.的父母。第二天,Mai先生和他的妻子把Kieu夫妇叫到家里谈话。Kieu在那里下跪,向受害者的家人道歉。此事也很快被报告给了警方。

一审中,合议庭判处被告人丁文侨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刑罚。

二审时,被告人辩称一审量刑过重,请求判处缓刑。二审开庭前,被害人家属也向法院提出了为被告人减刑的申请。

上诉法院对整个案件进行了审议,部分接受了被告人的上诉,并决定将丁文乔因与16岁以下的人进行猥亵行为罪的刑期从6个月减为4个月。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猥亵邻居女儿的男子获减刑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