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司董事与女讲师“勾结”贪污120多亿越南盾
越南国家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裴永光(39岁,住河内市东大区朗哈坊)与原河内医学院讲师赵氏陈邦(48岁,住河内市黄梅县丁公坊)“联手”,以“办工作、办学校”的方式,向126人挪用资金共计120多亿越南盾。
4月6日至9日三天,河内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一审刑事庭审。根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陈大光的公司不具备申请学习、申请审核成绩和申请工作等职能。
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Quang向Bang介绍自己是个商人,认识很多部委、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可以帮很多人在国家机关、银行、医院找到工作,帮助很多人入学、转学,甚至帮分数不够的考生复习,让他们进入学院、大学、学院和中学学习。根据具体情况,Quang开出的价钱从1000万越南盾到4.2亿越南盾不等。
![]() |
被告人 Quang 和 Bang 接受审判。 |
听到这样的介绍,Bang起初以为是真的,于是联系了Quang,希望她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工作和学习的申请,以此赚取收益。然而,后来Bang发现,Quang很难做到她介绍的那样,但这位女士仍然收到了许多有需要的申请和资金。
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2012年6月至11月),Bang承诺并收受了126人的学费和工作费。根据每个案例,Bang会将费用提高到Quang要求的两倍。在申请银行职位的案例中,Bang要求存款2亿越南盾,而Quang支付了1亿越南盾。在审核大学和学院入学考试成绩的案例中,Bang收取了5000万至1亿越南盾。
收到Bang的求职申请、学习申请和钱款后,Quang并未按照承诺进行任何工作,而是将钱全部拿走。该团伙通过联系人Dam Thi Thu女士(在河内一所学院工作)从求职、成绩评估和军队院校学习的受害者那里骗取并挪用了2亿至2.9亿越南盾。
除与 Bang 合谋诈骗并侵占求职者的财产外,Quang 还从另外 4 名受害者那里骗取了 3.7 亿越南盾。
调查还发现,还有许多人举报了Bang和Quang的诈骗挪用资金行为。然而,调查机构认定两人之间存在民事关系,因此并未在本案中提及和解,而是要求受害者另案向民事法院提交和解申请。
关于Thu女士,她收受了受害者数十亿越南盾用于申请学校和工作,但这些钱都给了Bang。到目前为止,调查机构尚未收到任何关于Thu女士挪用资金的投诉。因此,调查机构并未提出对Thu女士提起刑事诉讼,而是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然而,由于处罚的诉讼时效已过,调查机构已向Thu女士所在的学院发送了一份文件,要求其依法进行纪律处分。
侦查机关查明,在被害人被挪用的120多亿越南盾中,Bang挪用了61亿越南盾,目前已追回35亿越南盾;Quang挪用了66亿越南盾。合议庭认定,两名被告人的罪行非常严重。
在分析和评估了每位被告在本案中的角色后,合议庭以诈骗和侵占财产罪判处Quang有期徒刑16年,Bang有期徒刑20年。除了监禁之外,合议庭还命令两名被告依法向受害者赔偿其侵占的全部金额。希望此案能给每个人一个警示,提醒大家提高警惕,避免落入骗子的陷阱。
根据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