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健康保险欺诈?
(Baonghean.vn)——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视为医疗保险欺诈?医疗保险欺诈将如何处理?这是荣市TTH女士关心的问题。
医疗保险诈骗是指伪造病历,开具假药、夸大处方数量,或者加收患者实际不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技术服务、病床费等费用;伪造病历、医疗保险卡,或者使用假的、吊销的、变造的或者他人的医疗保险卡就诊、就诊,违反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侵占医疗保险金的行为。

2015年刑法第215条对健康保险诈骗罪规定如下:
1.有下列行为之一,挪用10,000,000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以下的健康保险金,或造成20,000,000越南盾至2亿越南盾以下的损失,但不属于本法第174条、第353条和第355条规定的情况的,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2年以下监禁或3个月至2年监禁:
a) 伪造病历、开具假药或者增加患者实际不使用的药品数量、品种、医疗用品、技术服务、病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
b) 伪造证件、健康保险卡或者使用虚假发放的健康保险卡、假健康保险卡、吊销卡、变造卡或者他人的健康保险卡进行医疗检查、治疗,违反规定享受健康保险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10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1年至5年监禁:
a) 有组织;
b) 专业性质;
c)拨付 1 亿越南盾至 5 亿越南盾以下的健康保险金;
d)造成2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的损失;
d) 使用复杂、狡猾的手段;
e) 危险的再犯罪。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a)拨付5亿越南盾以上的健康保险金;
b) 造成 5 亿越南盾或以上的损失。
4.对违法者还可能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其在第1年至第5年期间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