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成政府规范漂亮车牌的利用
车牌拍卖(如有)不得影响国家对车辆的管理,不得转售。
6月21日上午,国会工作会议以93.69%的赞成票通过了共134条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法(草案)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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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资产的归类问题,国会财政人事委员会主席阮德海表示,有意见建议,如果条例允许拍卖车辆牌照,则应废除《道路交通法》第8条第22款关于禁止买卖车辆牌照的规定。
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允许车牌拍卖,车牌就成为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在不使用或者没有使用权时出售该车牌吗?国家对车牌的管理将如何实施?有建议认为,本法应对国家管理的车牌库房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作出规定。
关于上述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解释说,国家编号系统包括多种类型,采用不同形式以适应每种编号系统(车辆、船舶、船只、飞机、公民身份证、护照等)的性质、特点和管理要求,确保符合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政策。
另一方面,服务于国家管理的数字仓库是一种资源,其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草案第六条规定的一般原则以及第七章第二节关于资源的管理、使用和开发财政资源的规定。
因此,国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国会责成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国家管理提供各类数字仓库,确保满足上述要求。
阮德海表示:“至于车牌,拍卖(如果有)不得影响国家对车辆的管理,因为每个车牌都分配给一辆车;拍卖获胜者不得转售已发放的车牌。因此,这并不与《道路交通法》第8条第22款相抵触。”
此外,该法还对禁止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其中一条值得关注的规定是,禁止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汽车等公共资产用于不正当用途、政策规定或超出标准规范使用。
该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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