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项税收法律草案的评论
(Baonghean.vn)- 2月25日下午,国会代表团召开关于修改和补充《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会议。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晋同志主持会议。
事实上,上述三部法律草案已于一年前在国会获得通过。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税法中许多内容已被证明不合理,已不再适用。因此,有必要对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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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况。 |
会议与会代表基本一致认为,草案内容保证了普遍性,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
不过,不少代表就滞纳金缴纳、退税、免税等问题提出了意见……代表们认为,关于滞纳金缴纳率,现行规定滞纳金缴纳率为0.05%/天(约合18.25%/年),滞纳金缴纳率过高,给企业经营造成困难,应将滞纳金缴纳率由0.05%/天调整为0.04%/天。
此外,对非农业土地使用税5万越南盾及以下的家庭,免征土地使用税。同时,对纳税人实行先退税后查验,陆路出口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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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税务局代表建议,除陆路出口货物的情况外,应先对纳税人进行退税,后进行检查。 |
但为确保可行性,有代表建议,在修改补充增值税法若干条款的草案中,应明确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款中“能源成本占产品成本51%以上”的规定。对于未按投资法规定缴纳注册资本的企业,应就其增值税退税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会议结束时,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陈先生高度评价与会代表对法律草案的贡献;这些贡献已经收到、汇总并提交国会,供即将举行的会议研究和审议。
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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