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项税收法律草案的评论

February 25, 2016 16:21

(Baonghean.vn)- 2月25日下午,国会代表团召开关于修改和补充《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会议。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晋同志主持会议。

事实上,上述三部法律草案已于一年前在国会获得通过。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税法中许多内容已被证明不合理,已不再适用。因此,有必要对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Toàn cảnh hội nghị.
会议概况。

会议与会代表基本一致认为,草案内容保证了普遍性,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

不过,不少代表就滞纳金缴纳、退税、免税等问题提出了意见……代表们认为,关于滞纳金缴纳率,现行规定滞纳金缴纳率为0.05%/天(约合18.25%/年),滞纳金缴纳率过高,给企业经营造成困难,应将滞纳金缴纳率由0.05%/天调整为0.04%/天。

此外,对非农业土地使用税5万越南盾及以下的家庭,免征土地使用税。同时,对纳税人实行先退税后查验,陆路出口货物除外。

Đại diện Chi cục Thuế thành phố Vinh đề nghị nên nên thực hiện hoàn thuế trước, kiểm tra sau đối với người nộp thuế, trừ trường hợp hàng hóa xuất khẩu qua đường biên giới đất liền.
荣市税务局代表建议,除陆路出口货物的情况外,应先对纳税人进行退税,后进行检查。

但为确保可行性,有代表建议,在修改补充增值税法若干条款的草案中,应明确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款中“能源成本占产品成本51%以上”的规定。对于未按投资法规定缴纳注册资本的企业,应就其增值税退税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会议结束时,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陈先生高度评价与会代表对法律草案的贡献;这些贡献已经收到、汇总并提交国会,供即将举行的会议研究和审议。

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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