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项税收法律草案的评论

February 25, 2016 16:21

(Baonghean.vn)2月25日下午,国会代表团举行会议,听取关于修改和补充《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意见。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晋同志主持会议。

事实上,上述三部税法草案已于一年前在国会获得通过。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税法中许多内容已显得不合理,不再适用。因此,有必要对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Toàn cảnh hội nghị.
会议概况。

会议基本一致认为,草案内容确保了普遍性,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

但不少代表就滞纳金、退税、免税等问题提出了意见……代表们认为,关于滞纳金比例,现行规定滞纳金为0.05%/天(约合18.25%/年),滞纳金比例过高,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应将滞纳金比例由0.05%/天调整为0.04%/天。

此外,对非农业土地使用税5万越南盾及以下的家庭,免征税款,同时对纳税人先行办理退税,并进行检查,但跨境出口货物除外。

Đại diện Chi cục Thuế thành phố Vinh đề nghị nên nên thực hiện hoàn thuế trước, kiểm tra sau đối với người nộp thuế, trừ trường hợp hàng hóa xuất khẩu qua đường biên giới đất liền.
荣市税务局代表建议,除陆路出口货物的情况外,应先实行退税,再对纳税人进行查验。

但为确保可行性,有代表建议,增值税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应明确第一条第二十三款规定的“能源成本占产品成本51%以上”的规定,对未按投资法规定缴纳注册资本的企业,应当就其增值税退税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会议结束时,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陈先生高度评价与会代表对法律草案的贡献;并接收、汇总了这些贡献,并提交国会在即将举行的会议上进行研究和审议。

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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