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名吸毒司机被罚款7000万越南盾
越南义安省两名男子因吸毒后驾车被罚款 7000 万越南盾。
8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署了对居住于桂风县金山镇3区TVN先生(生于1985年)和居住于安城县光清乡TVT先生(生于1995年)给予行政处分的决定。

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TVN先生驾驶车牌号为37B-029.xx的汽车,TVT先生驾驶车牌号为37K-061.xx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且两人体内均含有毒品(体内检测结果为毒品阳性)。
据此,TVN 先生和 TVT 先生分别被罚款 3500 万越南盾;根据政府 2019 年 12 月 30 日第 100/2019/ND-CP 号法令第 5 条第 10 款 c 点、《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2020 年修订补充)第 23 条第 4 款的规定。
同时,两人的驾驶执照均被吊销(TVN先生为E级,TVT先生为B2级),吊销期限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