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监督省警察局、省监察局和省军事指挥部执行该决议的情况。
(Baonghean.vn)6月5日上午,以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为首的省人民议会监督代表团与省警察、省监察局和省军事指挥部举行工作会议,讨论落实省人民议会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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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概况。摄影:Pham Bang |
会上,省公安局领导汇报了省人民议会2016年12月16日第55/2016/NQ-HDND号决议的执行情况,该决议规定了2017-2020年阶段民防队队长、副队长岗位的定期支持水平以及为乂安省民防队提供消防灭火设备等内容。
合并前,全省共有民防队1315个,队员17486人,其中480/480街、村共有民防队480个;合并后,全省共有民防队1726个,队员19827人,其中460/460街、村、公社级行政公署所在地的村共有民防队4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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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副厅长阮德海上校汇报第55号决议的执行情况。图:范邦 |
根据省人民议会第55/2016/NQ-HDND号决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省人民委员会拨款141亿越南盾用于为民防队购买消防设备。民防队队长的补助金额相当于基本工资的30%/月;民防队副队长的补助金额相当于基本工资的25%/月。
“决议的支持措施增强了民防部队的战斗力,发挥了其在全民参与防火灭火运动中的核心作用。它有效地协助了专业消防部队,特别是在及时扑灭多起新发生的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造成的损失。但从实际行动来看,建议增加政策受益人,并将支持额度提高至1.5天的基本工资。”省警察局领导评估后建议发布新的决议,以取代第55/2016/NQ-HDND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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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军事指挥部代表汇报第54号决议执行情况。图:范邦 |
关于第54/2016/NQ-HDND号决议关于民兵自卫军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下放全省民兵自卫工作经费的任务,省军事委员会代表表示,每年省人民议会已决定对国防安全活动的支持水平为8500万越盾/年/乡,其中包括民兵自卫军执行任务时的工作日补贴费用,金额为基本工资的0.01%。
道军事指挥部表示:“自支援以来,民兵在参加执行任务时感到安心。”他补充说,许多地方的预算尚未确保民兵自卫队的支出,工作日的工资也没有根据《民兵自卫队法》和第54号决议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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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省副总督察黎英山汇报第195号决议的执行情况。图:范邦 |
会上,省督察局还汇报了省第195/2015/NQ-HDND号决议的执行情况,该决议涉及解决本省投诉、举报、土地纠纷和行政边界纠纷的财政支持制度。2016年至2019年,共支持891个工作组和跨学科督察组,总预算超过66.7亿越南盾。
省监察委员会表示,该决议对解决公民投诉举报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鼓励了投诉举报处理人员履行职责。因此,该决议有助于化解信访纠纷,营造热点问题,稳定政治局势,保障社会秩序和安全。然而,由于该决议于2015年颁布,因此迄今为止,其支持力度已与实际情况和现行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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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高度评价公安、军事、省监察三个部门落实决议的成果。图:范邦 |
监督会结束时,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要求各部门认真审查、补充、统一资料,完善向省人民议会提交的报告。同时,明确评估各项机制和政策在实践中的有效性、面临的困难和提出具体建议。
高氏显同志评价说,三个部门指导、组织、落实和检查省人民议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各方面工作的配合及时、到位。
但第54号决议执行中支出任务下放的内容仍停留在形式,建议省军事指挥部重新评估各级执行情况。省督察院审查县级支持对象,并提出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