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功者住房支援:亟待解决的问题!

September 7, 2016 10:01

(巴雍)——2013年4月26日,政府总理颁布了关于“住房革命有功人员扶持”的第22/2013/QD-TTg号决定。为落实该决定,义安省坚持“精准对象、精准制度、精准期限”的方针,全力推进扶持工作。然而,三年多过去了,由于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许多有功人员家庭仍未收到扶持金。

房子建好了,但是赡养费还没到!

现实中,可以肯定对革命有功人员提供住房援助意义重大。门罗镇劳动荣军社会部副部长武辉香表示:“在全系统最大限度的参与下,2013年底,门罗镇经过两次审核,确定了7个坊81户革命有功人员获得住房援助的名单。其中,29户获得新建住房援助,52户获得修缮住房援助。至2014年,该镇已按照第22号决定办理了资金拨付手续,基本完成住房援助工作,援助金额达22.2亿越南盾。

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在审查阶段,只需要提供修缮方面的支持,但当房屋被拆除、严重损毁需要重建时,我们必须灵活应对。在这种情况下,该镇采取的措施之一是积极动用“感恩基金”,及时提供援助,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得益于此,到目前为止,所有符合住房援助条件的有功者家庭都住上了坚固宽敞的房屋。

Lãnh đạo xã Yên Hợp (Quỳ Hợp) trao tiền hỗ trợ sửa chữa nhà ở cho đối tượng chính sách.
安合乡(Quy Hop)领导向政策受益人捐赠住房修缮资金。

然而,除了库阿洛镇外,在该省其余大多数县、市和镇,仍有许多符合住房补贴条件的功臣尚未获得资金来建造新房或修缮房屋。问题在于,住房条件严重恶化,无法确保在雨季和暴风雨季节(或根据习俗,指适宜建造房屋的年份)的安全,因此,一些家庭虽然尚未获得资金,但却不得不借钱来修缮、翻新或重建房屋,从而陷入债务。

邓文白先生是琼吕县玉山乡4A组一位四分之一残疾的老兵,今年快60岁了,仍然为全家负债累累而发愁。白先生说,2013年,玉山乡劳动残疾人和社会事务主管部门通知他家,他们有资格获得国家资助建房,金额为4000万越南盾。

虽然因为房子太破旧,还没拿到补助金,但全家还是决定先借钱盖新房,等国家补助金到账再还。一切如计划般顺利,一家人终于有了新房子,但等了好久的补助金,却迟迟不见踪影!

Ông Nguyễn Công Chất khối Tây Hòa, phường Nghi Hòa, (TX. Cửa Lò) trong ngôi nhà được hỗ trợ theo QĐ 22 của Thủ tướng Chính phủ.
阮公查先生,西和区,宜和坊(Cua Lo 镇),在总理第 22 号决定支持的议院内。

据统计,整个玉山乡共有77户家庭享受政府总理第22号决定的制度,但截至目前,只有2户家庭获得了建设和维修房屋的援助资金,其余75​​户家庭仍在等待。

琼吕县劳动荣军社会部副部长邓明怀表示:“根据政府总理第22号决定,琼吕县已批准新建1054套住房,另有315套住房需要维修改造。但由于预算困难,国家仅支持了50套住房的新建和维修;该县已建成13套感恩住房,总投资近6亿越南盾;其余家庭自2014年以来一直未收到任何援助资金。”

目前,全省各地许多功德主家属也不得不借钱修建房屋,负债累累。76岁的阮团焕先生,家住春祥乡第七组,是22号决定规定的80名受助对象之一。他的房子是用毕生积蓄和借来的钱建造的,他的兄弟姐妹们凑钱建房,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但至今仍未收到资助。阮先生说:“听说我有资格获得4000万越南盾的资助建房,我和妻子商量着建房,等我过世后,可以找个地方祭拜。现在房子建好了,但债务还没还清,因为上面的资助至今不见踪影。”

社会化的开放性

根据政府总理第22/2013/QD-TTg号决定(QD22)规定:对新建住房必须满足三硬标准(硬地基、硬框架墙和硬屋顶)、至少使用面积30平方米、使用年限10年以上,每户扶持4000万越南盾;对破损、危房需要修缮框架墙、更换屋顶,每户扶持2000万越南盾。

据劳动荣军社会部统计,全省需要住房扶持的革命功勋家庭共计26,846户,其中需新建住房13,748户,需修缮住房13,098户(扶持人数已由劳动荣军社会部评估同意),所需资金总额达近8160亿越盾。

但2013年底的首笔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笔资金拨款(包括省内配套资金)仅支持了1018户居民的住房建设和修缮(新建713户,修缮改造305户)。

由此可见,我省符合第22号决定的需要扶持的家庭数量仍然很大(25828户),需要扶持的主要是老年人、单身、无劳动能力、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的家庭。

建设厅住房处处长朱英俊先生表示:“面对这一现实,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向建设部、财政部等各部委提交报告和建议,要求政府及时拨付资金。然而,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回复文件都指出了预算资源有限的现实,需要根据预算能力长期实施扶持政策……”

对于不少功德户在获得扶持决定后,在尚未收到扶持金的情况下自行借款建房,导致无力偿还贷款的问题,段先生表示:“理论上,借款建房不符合22号决定的精神。但从‘人性’的角度考虑,有时我们也需要同情。因为22号决定是2013年生效的,四年过去了,很多房屋已经严重破损,无法居住,所以大家借款自行修缮、建造房屋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如何补充资源,才能及时扶持到最困难的家庭?”

在中央预算“吃紧”的情况下,为解决革命功勋人员住房困难做出贡献,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阮登阳表示:“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是,地方要加大对“功勋基金”和社会资本的动员力度,为这些人员新建和修缮住房。仅2016年上半年,全省就已利用社会资本为92户革命功勋人员家庭资助新建住房,拨款59.8亿越南盾;为100户革命功勋人员家庭修缮和改造住房,拨款25.5亿越南盾。”

建设部(负责实施第22/2013/QD-TTg号决定的机关)于2014年5月8日以第901/BXD-QLN号公文指示各省人民委员会:“审核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中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人数,报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审核,待政府确定政策后方可实施保障”。

明官-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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