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功者住房支援: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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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新)——2013年4月26日,越南政府总理颁布了第22/2013/QD-TTg号决定,题为“支持住房改革中功勋人物”。为落实该决定,义安省本着“正确对象、正确制度、按时完成”的方针,全力推进落实。然而,三年多来,由于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许多功勋人物家庭仍未收到援助金。

房子盖好了,但是赡养费还没到!

现实中,可以肯定对革命有功人员提供住房援助具有重要意义。门罗镇劳动荣军社会部副部长武辉香表示:“在整个政治系统的最大参与下,截至2013年底,门罗镇经过两次审核,整理出7个坊81户革命有功人员住房援助名单。其中,29户获得新建住房援助,52户获得修缮住房援助。至2014年,该镇已按照第22号决定履行了资金到位手续,基本完成住房援助工作,援助金额达22.2亿越南盾。

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在审查阶段,只需要提供修缮方面的支持,但当房屋被拆除、严重损毁需要重建时,我们必须灵活应对。在这种情况下,该镇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积极动用“感恩基金”,及时提供援助,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正因如此,到目前为止,所有符合住房援助条件的有功者家庭都住上了坚固宽敞的房子。

Lãnh đạo xã Yên Hợp (Quỳ Hợp) trao tiền hỗ trợ sửa chữa nhà ở cho đối tượng chính sách.
安合乡(Quy Hop)领导向政策受益者捐赠住房修缮资金。

然而,除了库阿洛镇外,在该省其余大多数县、市和镇,仍有许多符合住房补贴条件的功臣尚未获得资金来建造新房或修缮房屋。问题在于,住房条件严重恶化,在雨季和暴风雨季节或根据习俗(出生年份适合建造房屋)不安全,因此一些家庭虽然尚未获得资金,但还是借钱来修缮、翻新或重建房屋,从而陷入债务。

邓文白先生是琼吕县玉山乡4A村的一位四分之一残疾老兵,今年快60岁了,仍然为全家负债生活而担忧。白先生说,2013年,玉山乡劳动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主管部门通知他家,他们有资格获得国家资助建造房屋,金额为4000万越南盾。

虽然因为房子太破旧,没能拿到补助金,但全家还是决定先借钱盖新房,等国家补助金到账再还。一切如计划般顺利,一家人终于有了新房子,但补助金等了好久,却迟迟不见踪影!

Ông Nguyễn Công Chất khối Tây Hòa, phường Nghi Hòa, (TX. Cửa Lò) trong ngôi nhà được hỗ trợ theo QĐ 22 của Thủ tướng Chính phủ.
阮公查先生,西和区义和坊(Cua Lo 镇)的议员,根据总理第 22 号决定在议院任职。

据统计,整个玉山乡共有77户家庭享受政府总理第22号决定规定的制度,但截至目前,只有2户家庭获得了房屋修建和维修的援助资金,其余75​​户家庭仍在……等待。

琼吕县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邓明怀表示:“根据政府总理第22号决定,琼吕县已批准新建1054套住房,另有315套住房需要维修改造。但由于预算限制,国家仅支持了50套住房的新建和维修;该县已建成13套感恩住房,总投资近6亿越南盾;其余家庭自2014年以来一直未获得任何援助资金。”

目前,全省各地许多功德主家属也不得不借钱修建房屋,负债累累。76岁的阮团焕先生,家住春祥乡第七组,是22号决定规定的80名受助对象之一。他的房子是用毕生积蓄和借来的钱建造的,他的兄弟姐妹们凑齐了所有钱,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修好,但至今仍未收到补助金。阮先生说:“听说我有资格获得4000万越南盾的建房补助,我和妻子商量着建房,等我过世后,可以在那里做礼拜。现在房子建好了,但债务还没还清,因为上面的补助金至今不见踪影。”

从社会化开辟道路

根据政府总理第22/2013/QD-TTg号决定(第22号决定)规定:对新建住房必须确保三项硬性标准(硬地基、硬框架墙和硬屋顶)、至少有30平方米的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每户扶持4000万越南盾;对损坏、破旧不堪、需要修缮框架墙、更换屋顶的住房每户扶持2000万越南盾。

据劳动荣军社会部统计,全省需要住房扶持的革命功勋家庭共计26846户,其中新建住房13748户,修缮住房13098户(扶持人数已由劳动荣军社会部评估同意),所需资金总额约8160亿越盾。

但2013年底的首笔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笔资金拨款(包括省内配套资金)仅支持了1018户居民的住房建设和修缮(新建713户、修缮改造305户)。

由此可见,我省符合第22号决定的需要扶持的家庭数量还是很大的(25828户),需要扶持的主体主要是老年人、孤寡老人和无劳动能力人员,他们的家庭情况非常困难。

建设厅住房处处长朱英俊先生表示:“鉴于这一现实情况,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向建设部、财政部和其他部委提交报告和建议,要求政府及时拨付资金。然而,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回复文件都指出,预算有限,需要根据预算能力长期实施扶持政策……”

对于不少功德户在获得扶持决定后,在尚未收到扶持款的情况下借钱建房,导致无力偿还贷款的问题,段先生表示:“理论上,借钱建房不符合22号决定的精神。但从‘人性’的角度看,有时我们也需要同情。因为22号决定是2013年生效的,四年过去了,很多房屋已经严重破损,无法居住,所以借钱修缮、新建房屋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如何补充资源,才能及时扶持到最困难的家庭?”

为在中央预算“吃紧”的情况下帮助革命功勋人员解决住房困难,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阮登阳表示:“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是地方要加大对革命功勋人员的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化资金为这些人员新建和修缮住房。仅2016年上半年,全省就已利用社会化资金为92户革命功勋人员扶持新建住房,共计投入59.8亿越南盾;为100户革命功勋人员扶持修缮住房,共计投入25.5亿越南盾。”

建设部(负责执行第22/2013/QD-TTg号决定的机关)于2014年5月8日以第901/BXD-QLN号公文指示各省人民委员会:“审核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中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人数,报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审核,待政府确定政策后方可实施保障”。

明官-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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