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告要求不公开审判,审判被推迟。
(Baonghean.vn)- 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多次否认犯罪。在上诉听证会上,被告仍然不认罪,并要求不公开审判。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阮世夏(Nguyen The Ha,1963年出生,居住于Thanh Chuong县Vo Liet乡)和黎道政(Le Doan Chinh,1985年出生,居住于Thanh Chuong县Vo Liet乡)进行上诉审。
此前,2017年6月14日,一审中,两名被告人因“非法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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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Nguyen The Ha(左)和 Le Doan Chinh(右)出席 5 月 31 日的上诉听证会。照片:Phuong Thao |
侦查机关查明,从老挝到越南的毒品走私路线是由阮世河于2013年建立的。阮世河是直接联系老挝毒品源头的人,将毒品带回越南出售给陈清江市。
2013年9月至11月30日,阮世河先后四次向陈文江贩卖毒品,包括7公斤多冰毒和10块海洛因饼,共重3.422公斤,总价值超过20万美元。黎端政受陈文江指派,将毒品运入胡志明市贩卖。毒品售出后,黎端政前往荣市一家金店领取同伙汇来的钱。
2013年12月1日上午,Chinh携带大量海洛因和冰毒来到荣市,准备与妻子搭乘巴士前往南方。Chinh担心有人跟踪,便与妻子骑摩托车前往河静省红岭市罗江堤防地区,将装有毒品的背包藏在一个池塘边后离开。Chinh和妻子感到行踪暴露,便收拾衣服准备逃跑,但还没来得及逃跑就被警方逮捕。
根据Chinh夫妇的证词,警方侦查机关逮捕了相关嫌疑人。在对Ha住所进行紧急搜查时,警方缴获了1.19克海洛因和2.85克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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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于2017年6月14日一审开庭。图片来源:档案 |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陈清江死亡,阮世河却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一审结束后,阮世河和黎端政向高等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高等上诉庭审中,阮世河供述,陈清江被捕时,出于仇恨,他揭发了阮世河,并把阮世河拖入这个网络。
河某表示,在他家中查获的毒品是某人为了感谢他帮忙工作而赠送的。河某表示,他无法透露与此人相关的事件具体细节,因此要求进一步作证并进行不公开审判。黎端政也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因为他不知道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合议庭经协商,接受了被告人的不公开审理请求,决定延期审理,另行安排审理。
根据2015年《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都有权旁听。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必要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保护未满18周岁的人,或者根据当事人的合法要求保护私生活隐私,法院可以秘密进行审理,但必须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