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经消防验收运营,一设施被罚款8000万越南盾
荣市一家设施在未获得消防检查结果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就将项目投入使用,被罚款 8000 万越南盾。
12月26日,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署了对位于荣市义富坊张文灵街的Thanh Cong投资股份公司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
处罚决定书第203/QD-XPHC号指出,Thanh Cong投资股份公司在没有获得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结果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将项目投入使用(在没有获得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结果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将贸易中心和办公室投入使用)。
针对此违规行为,Thanh Cong投资股份公司被处以8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关于补救措施,该公司须根据2021年12月31日政府第144/2021/ND-CP号法令第38条第6款b点的规定进行消防验收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