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纳税申报税收政策问答
(Baonghean.vn)- 2022年,企业主需要登记申报方式。请问与2021年相比,计税方法是否有变化?是否需要提供销项增值税发票和进项增值税发票?
义安税务局回复:
税收征管法第38号第五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按照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规定,收入和劳动规模达到微型企业最高标准的企业户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申报方式履行会计核算和纳税义务。
税收征管法第38号第90条第1款规定:“卖方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创建电子发票,以标准数据格式交付给买方,并按照税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完整记录内容,无论每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值多少。”。
根据2021年10月11日第88/2021/TT-BTC号通知第4条第3款规定:“发票的内容、式样、开具、管理和使用发票(含电子发票)的程序应当符合税法的规定。”。
第 40/2021/TT-BTC 号通函第 5 条规定:
– 按申报方式纳税的经营户、个人应按月申报税款,但新设立的经营户、个人和符合按季度申报税款标准而选择按季度申报税款的经营户、个人除外(按季度申报税款的标准,依据第123/2020/ND-CP号法令第9条规定:上一年度货物销售和提供服务的总收入为500亿越南盾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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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影响商户生产经营。图片说明 |
– 采用申报纳税方式的商户和个人,必须实行会计、发票和凭证制度。经营范围为经主管部门确认有收入依据的行业和领域,则无需实行会计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和指示,自2022年1月1日起,采用申报纳税方式的经营户应当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并按规定执行会计、发票和凭证制度。所有购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交易,均须按规定提供发票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