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国会代表会议:为法律草案贡献高质量意见

阮黄 September 7, 2022 16:26

9月7日上午开幕的国会第四次会议上,专门代表会议讨论了提交国会审议的6项法律草案和1项决议草案。

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在大会上致开幕词。图片来源:VGP/DH

国家主席阮春福、政府总理范明政、国会主席王廷惠出席会议。

精心、早期准备和协调的结果

国会主席王廷惠在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表示,本届国会自成立以来,在深入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和总书记阮富仲关于发挥国会在为国家活动建立法律框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安全和外交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的指导下,已成功召开4次会议,颁布了8部法律,对6部法律草案进行了评论,在高度团结和一致的情况下通过了62项决议。

国会主席王廷惠表示:“这是国会常务委员会、政府、国会各机关和相关机构经过认真早期协调的结果,同时结合发扬民主,充分发挥选民、人民、国内外企业界、革命老兵、专家、科学家等的智慧和贡献,包括全体国会代表,特别是专职国会代表的重要、积极、负责、敬业和有效贡献。”

国会主席王廷惠表示,即将召开的国会第四次会议肩负着多项重要立法任务。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已指示,将对即将提交国会审议的各项提案和草案进行多轮讨论和磋商,召开多场会议和咨询会。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就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专门法律会议(2022年8月15日至18日)上尚有不同意见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详细意见。

为了使意见更加多元、立体,帮助有关部门发现新问题、全面把握、更透彻地解释,确保提交国会审议的项目和草案达到最高质量,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组织召开专职国会代表会议,由专职国会代表就每个项目发表意见,从而促进国会以高通过率审议通过,同时缩短会议时间。

重点讨论6项法律草案和1项决议草案

本着这一精神,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专职代表第二次会议将重点讨论提交国会批准的6项法律草案和1项决议草案。

因此,第一,关于第三次会议上提出意见的法律草案。提请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绝大多数国会代表高度认可草案颁布的必要性,同意草案的许多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谈判内容已基本达成一致,仅个别问题尚存在不同意见。

具体来说,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国会代表继续关注并明确表达意见和观点:调整企业和其他按劳动合同招用劳动者的组织中民主的落实情况;将“民知、民议、民做、民视、民监督、民受益”的具体化;……

关于修改和补充《无线电频率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国会主席王廷惠要求国会代表继续讨论并明确表达对以下问题的看法。

一是规范企业获准使用的移动信息总带宽。

第二,许可方式,重新发放频段许可证,澄清为什么在该法生效近12年后,许可证的拍卖和选择程序尚未进行。

第三,关于将专门用于国防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使用规定——此内容仍有不同意见,有必要澄清此政策的内容并评估相关规划和频段使用计划的影响,包括技术和工艺方面,以确保可行性……

关于《医疗检查法草案(修正案)》,国会主席王廷惠要求国会代表重点讨论以下几类问题:第一,关于监管范围。第二,关于草案的结构。第三,关于颁发医疗诊疗执业许可证的权限和条件。第四,医疗诊疗机构体系;医疗诊疗机构的转诊和联系方式;私人医疗机构的权力下放;……

关于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建议国会代表重点讨论和明确:第一,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将范围扩大到若干已脱离婚姻或家庭关系的主体群体。第二,咨询、调解和处理案件的举报和控告;保护和支持家庭暴力举报人和参与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的人员。第三,支持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的设施以及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工作的社会化。第四,根据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法院的决定,采取禁止接触的措施;……

关于《监察法草案(修正案)》,要求国会代表就以下内容提出意见:一是实行检验机构分级组织体制,保障检验活动专业技术独立性。二是在各综合部门、各部委、政府机关以及其他承担特定国家管理任务的国家机关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第三,明确各部门设立监察机构的标准,以及省级人民委员会设立部门监察局的权限。第四,明确监察流程、协调和处理机制,避免监察活动与监察、审计活动出现重叠和重复。

会议概况。图片:VGP/DH

二、关于提请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1项法律草案、1项决议草案按照会议程序。

具体来说,v关于《反洗钱法(修正案)草案》,国会主席王廷惠要求国会代表重点讨论将法律草案按照一次性会议程序提交国会审议通过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其次,重点讨论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合法性、与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与国际承诺和条约的兼容性以及实施的可行性。第三,重点讨论报告主体的规定、反洗钱内部规章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国家机关在反洗钱方面的职责等。

关于颁布国会会议规则(修正案)的决议草案,建议国会代表,特别是在国会工作多年的代表,重点就国会代表的辩论权、质询活动中辩论的原则和标准等发表意见。二是灵活调整国会主席、副主席主持会议的标准和条件,缩短国会代表的发言时间,允许国会代表在登记程序之外发言、质询和辩论。三是国会闭会期间接收和修改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决议草案的权限,国会会议决议的起草内容、流程和程序……

国会主席强调,会议只有两天时间对6项法律草案和1项决议草案提出意见,要求专职国会代表以对选民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参加所有会议,充分发挥他们在实践和理论之间、选民和人民的思想愿望与提交国会审议和批准的决定之间的桥梁作用;充分利用时间和机会与起草机关和审议机关进行研究、交流、辩论和批评,以便对草案提出许多高质量和深刻的意见。

国会主席王廷惠表示:“国会专职代表的意见将成为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法律草案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以最高质量提交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和决定。”

国会主席王廷惠致开幕词后,会议在国会副主席阮克定的主持下,听取了会议汇报,讨论了《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和《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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