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旨在分发一些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文件
2024年10月2日下午,中央组委会召开线上会议,公布了若干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文件,并召开会议评估了党的建设和组织部门第三季度的活动成果,部署了2024年第四季度的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中央组织委员会主任黎明雄同志和中央组织委员会领导主持了会议。
在义安桥,省委副书记黄义孝同志主持召开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咨询机构领导、省商业集团党委领导、各委员会领导、各专门部门负责人和副负责人、人事组织部、党组织部等部门的专家、省委组织办公室的普通专家。

会议上,来自各联络点的代表听取并落实了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9份新文件的内容,其中包括:
中央组织委员会2024年8月26日发布的第27-HD/BTCTW号指示,对政治局关于各级党代表大会的第35号指示的若干内容作出了指导,以迎接党的十四大。
2024年4月23日政治局第142-QD/TW号条例,关于试点将权力和责任下放给领导人事工作的条例。
2024年5月3日书记处第143-QD/TW号决定,关于公布区级党委工作条例示范。
2024 年 5 月 10 日政治局第 145-QD/TW 号条例,关于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和更新。
2024 年 5 月 14 日第 146-QD/TW 号秘书处条例,关于省级党代表队和党的执行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力、组织结构和工作关系。
2024年5月14日秘书处第147-QD/TW号决定,关于公布国有企业基层党委工作规范示范条例。
2024年5月23日政治局第148-QD/TW号条例规定,当有必要或出现严重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迹象时,领导层有权暂时中止下属官员的工作。
2024年7月8日书记处第179-QD/TW号决定,关于中央级党代表和党的执行委员会工作条例示范。
秘书处2024年7月11日第180-QD/TW号关于高级专家的规定。
在会议框架内,中央组委会还召开会议,总结了第三季度党建组织工作取得的优势和成果,确定了2024年第四季度的重点任务,同时介绍和分享了一些有效方法,讨论和反思了地方和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24年第三季度,义安省党组织建设部门重点落实十三届中央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多项决议、结论、规定和指示。在落实重要文件前,积极广泛征求基层党委、机关单位的意见,同时审查全省相关文件,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并指导自省向下基层同步落实落实。
本季度,各级党委积极部署和指导落实多项重要内容,圆满完成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任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得到省委常委和全省各级党委的认可,尤其体现在:及时具体落实和指导对中央和省委规章制度和计划的修改和补充;积极就2025—2030年各级党代会的内容向省委常委提出建议;继续指导切实落实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以及政治体制建设;注重解决党员发展、党组织建设和巩固工作中的突破性问题(第三季度新增党员1848人);注重在重点领域发展党员和党组织;重点落实和指导符合当地人事工作实际情况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完成2020-2025年、2021-2026年干部规划的审查和补充,并制定2025-2030年、2026-2031年规划;重视并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继续加强政治保护工作,及时向党委反映干部、党员和党组织相关问题;定期重视检查监督工作;继续推进党组织建设宣传工作;许多好模式和新方法不断交流借鉴,产生了很大影响……
会议结束时,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中央组织委员会主任黎明雄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认真学习、透彻理解、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指示。要根据中央文件,及时具体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贯彻落实,贴近实际,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黎明雄同志指出,已颁布的规章制度不可能涵盖党的建设工作方方面面,因为实际情况非常丰富多彩。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困难和实际问题,都要及时向中央组织委员会报告,以便中央组织委员会进行综合讨论、磋商,并上报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中央组委会主任还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集中精力落实2024年第四季度的重点任务,特别是集中精力做好各级党代会的准备工作,迎接党的十四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