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三次协商会议确定了国会议员候选人名单。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协商会议,推选并确定国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今天(4月14日),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协商会议,选举并确定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第三次协商会议由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组织召开,旨在推选并产生拟被提名为国会候选人的中央各机关、组织和单位代表名单。
第三次地方协商会议由省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第49条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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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协商会议 |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中央级协商会议)、越南祖国阵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省级协商会议)应当报告组织在候选人居住地、工作地或工作场所收集选民意见和信任的情况和结果,其中必须明确说明候选人没有赢得选民信任的情况以及由于选民提出的事件需要考虑的情况。
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协商会议,对国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汇报,以遴选和确定符合条件的国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如未能达成协议,协商会议应决定以举手表决或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协商会议决定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则应指派3至5人组成的计票小组。计票结果必须加盖协商会议同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印章。只有出席协商会议的协商部分代表才有投票权。
会议将批准国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会议记录。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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