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给两名年轻男子典当汽车以换取零花钱而被判入狱 4 年多
(Baonghean.vn)- 2018 年 3 月至 8 月,Khanh 和 Son 多次向他人借摩托车,然后不断典当和赎回以获取钱用于个人开支。
3月27日,归合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泰文庆(1996年生)和杜兴山(1987年生)的刑事案件,二人均居住在三合乡,涉嫌“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
根据起诉书,Khanh 犯下 3 起滥用信托罪,侵占了 3 个人的 3 辆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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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在庭审中。图片来源:潘江 |
第一次,Khanh 从 Tam Hop 乡的 Le Van Tan 先生那里“借”了一辆摩托车,然后以 360 万越南盾的价格典当给住在 Nghia Xuan 乡的 Nguyen Van Lap 先生,以获取自己使用的钱款。
第二次,Khanh 父子从同样在三合乡的 Pham Quoc Khanh 先生那里借了一辆摩托车,然后把它典当给了一家汽车旅馆的老板,Khanh 父子在那里租了一间价值 200 万越南盾的房间。典当了一天后,Khanh 父子让 Doan Van Huan 先生去汽车旅馆赎回摩托车,然后把它典当到其他地方。
拿到车后,Khanh 和 Son 以 500 万越南盾典当给了 Tran Van Lap 先生(居住在 Nghia Thai 公社 - Tan Ky),然后 Son 给了 Huan 200 万越南盾以支付 Hung(Son 和 Khanh 之前典当的汽车旅馆老板),Khanh 和 Son 花掉了剩余的钱。
大约三天后,Khanh 和 Son 从 Nghia Xuan 公社的 Truong Nhat Anh 先生那里借了 500 万越南盾,支付给 Lap 先生赎回汽车。
赎回车辆后,Khanh请住在义春乡的Pham Hong Minh帮忙找地方典当车辆。Minh联系了住在三合乡的Pham Van Tan,Tan联系了Tran Van Hoai,后者将车辆典当了1000万越南盾。Khanh向Truong Nhat Anh支付了500万越南盾,向Minh和Tan支付了200万越南盾,其余款项Khanh用于个人开支。
就这样,Khanh 把它典当了,赎回了,然后以 1000 万越南盾的价格继续典当给 Pham Thanh Minh 女士,但当她得知这辆车是犯罪财产时,Minh 女士把它交给了警察。
第三次,Khanh 和 Son 到 Minh Hop 乡游玩时,Khanh 向 Doan Van Huan(居住在 Hung Linh 乡 - Hung Nguyen)借了一辆摩托车,以 200 万越南盾的价格典当给了 Tho Hop 的 Truong Thi Nhu 女士,然后赎回摩托车,前往 Chau Quang 乡以 400 万越南盾的价格典当给了 Cao Xuan Thap。
接到受害者报案后,归合警方侦查机构展开调查。在侦查机构,Khanh和Son承认了他们借用他人车辆典当自用的犯罪事实。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刑事诉讼估价委员会认定,Khanh 和 Son 借入和抵押的 3 辆汽车的总价值为 6300 万越南盾。
审判小组以“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杜兴山有期徒刑21个月,判处被告人泰文庆有期徒刑30个月,并责令被告泰文庆向被害人支付民事赔偿金150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