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贫困和近贫困家庭住房支持资金的新指导意见

兰芳 August 16, 2022 06:57

中央预算对地方新建住房每户最高补助4000万越南盾,对住房修缮每户最高补助2000万越南盾。

Hỗ trợ nhà ở cho hộ nghèo, hộ cận nghèo - Ảnh 1.

为贫困和近贫困家庭提供住房支持。

这是财政部第46/2022/TT-BTC号通知中的一项规定,指导管理、使用和结算中央预算中的职业资金,以实施2021-2025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

《通知》明确规定了对贫困地区贫困户和近乎贫困户的住房补助。据此,省人民议会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地方收支平衡能力,从国家预算中确定对贫困地区贫困户和近乎贫困户的住房补助标准。中央预算根据第02/2022/QD-TTg号决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新建住房补助最高为每户4000万越南盾,对住房修缮补助最高为每户2000万越南盾。

贫困地区贫困户、近贫困户住房保障条件按照建设部指导意见执行。

支付机制

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获得住房资助的家庭名单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具体资助标准,依据建设部指导下各期新建、修缮住房的竣工确认纪要和贫困户、近贫户按照建设部指导投入使用的新建、修缮住房的竣工确认纪要,按以下方式支付:

对于新建住房家庭:完成地基工程后,初期扶持金额为新建住房扶持金额的70%;新建住房建设完成后,剩余扶持金额为30%;

对于进行房屋修缮的家庭:在家庭完成 30% 的工作后,将提供 70% 的房屋修缮支持水平的初始支持;剩余的 30% 将在家庭完成房屋修缮项目后支付。

乡级人民委员会负责监督家庭将贫困户和近贫户住房援助资金用于正当目的,确保住房质量;同时,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公布落实国家援助政策:住房援助名单、每户援助额度,在主管部门作出援助决定前后,在大众传媒上公布,在乡级人民委员会总部和村委会张贴,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布对个人和居民直接预算援助规定指导意见的第54/2006/TT-BTC号通知的规定执行。

支持改善营养

通知还规定了国家预算支持改善孕产期、哺乳期妇女和16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的支出内容。

具体而言,该支出用于根据卫生部的专业指导以及第 90/QD-TTg 号决定颁布的计划第 III 部分第 3 款 b 点的规定,为预防和应对孕妇、哺乳期母亲和 16 岁以下儿童的营养不良和微量营养素缺乏症而采取干预措施。

监测、调查、定期评估、分类16岁以下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营养状况、微量营养素、份量、膳食和饮食习惯的费用:支出水平按照第109/2016/TT-BTC号通知执行。

举办以地方产品和食品为主的儿童食品展示会的费用:内容和支出标准按照第15/2022/TT-BTC号通知第37条第2款c点规定执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补充微量营养素费用;16岁以下营养不良及微量营养素缺乏儿童的微量营养素、营养产品、营养制剂、驱虫药物费用:费用水平以发票及法律文件为准,在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

制定针对各地区、各区域改善营养状况和营养安全的指导方针、实施干预模式、制定营养菜单的经费:内容和经费标准按照联合通告第55/2015/TTLT-BTC-BKHCN号第7、8、9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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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bao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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