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宣布合并成立县级机构和人事部门。
2月13日下午,南丹区人民委员会举行仪式,宣布了关于区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安排、合并和设立的决议;宣布并授予了人事工作决定。

出席宣布仪式的同志有:省委委员、南丹县委书记阮春德;县委常务副书记、县人民议会主席陈氏贤;县委副书记、县人民议会主席阮鸿山;以及县、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
根据中央政府和义安省的政策,南丹县成立了指导委员会,负责总结落实2017年10月25日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18号决议《关于继续创新和重组政治体制机构,使其更加精简高效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同时,制定并实施了《重组精简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和公共服务单位机构》项目。
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通过了关于安排、合并和设立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决议。

在宣布仪式上,南丹区公布了关于区级专业机构和人事工作的安排、合并和设立的决议。具体而言,内政厅与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厅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仍为内政厅,共有11名工作人员。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国家管理咨询职能和任务,以及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合并前)的国家减贫管理职能,建立地区农业与环境部,共设11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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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从文化和信息部接收国家管理咨询职能和任务,以及从经济基础设施部接收国家科技管理咨询职能和任务,建立文化、科学和信息部。
在将国家科学技术管理任务移交给文化、科学和信息部之后,成立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地区部。

南丹县还调整了若干专门机构的职能和任务,以确保各项专门任务的持续全面落实。
具体而言,卫生部门目前的职能和任务将予以保留,而有关社会保障、儿童以及预防和控制社会弊端的国家管理任务将从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移交。
维持教育培训部的现有职能和任务,同时从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接管职业教育的管理任务。
维持以下 4 个专门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司法部、财政规划部、区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监察局。
因此,重组后区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总数为10个(减少2个),包括:司法部;财政规划部;内政部;农业环境部;文化科学信息部;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地区部;教育培训部;卫生部;区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区监察局。

在仪式上,南丹县人民委员会还宣布了官员任命决定。具体而言,任命合并前担任县委执行委员、内政厅厅长的黄义雄同志在合并后继续担任内政厅厅长;任命阮景龙、潘廷山和裴仲灵为内政厅副厅长。
任命区委执行委员会委员、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陈清海同志担任区农业与环境厅厅长;任命农业与环境厅5名副厅长,包括:阮廷世、阮如魁、阮黎惠、阮仁潭、阮志盛。

在宣布仪式上,南丹县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鸿山同志要求县级专业机构集中精力接收新增职能和任务,立即开始工作;同时,完善文件和程序,确保正常运作,不要中断已分配的政治任务,尤其是在解决与人民和企业相关的问题上。
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工作规章制度,为每个人分配和明确划分任务;建立了内部团结,为重组后提高组织运营的质量、效率和效益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