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力争到2025年达到新农村模范标准
12月24日上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义安省举行工作会议,讨论“2018-2025年阶段将南丹县建设成为文化旅游结合示范新农村县”试点项目的实施结果,并对2024-2025年阶段示范新农村县条例草案提出意见。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陈青南同志担任代表团团长。
陪同代表团工作的有乂安省的同志有:省委执行委员会成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冯清荣,各部门、行业领导代表,南丹县委常委。

南丹有7个新农村示范公社。
“将南丹县建设成为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发展方向的示范新农村县(2018-2025年)”试点项目实施六年来,在省、县、乡的高度政治决心下,在政府、各部委、中央部门的重视、支持和协助下,在南丹县各组织、单位和各界人士的响应和共同努力下,已初步取得积极成果。

乡、区两级新农村标准得到巩固提高,18个乡中有18个保持新农村标准,15个乡被评为新农村先进集体,7个乡达到模范农村标准。
建设旅游文化发展示范新农村是南丹县党委、政府和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南丹县各级党委、政府除了加强细致入微的领导指导外,还特别重视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群众喜爱的典型和亮点,增强内生动力,推动完成先进新农村公社、示范新农村、示范新农村区建设内容和标准的运动。

截至2024年底,南丹县已完成先进新农村县标准。其中,涉及“旅游文化发展”5项示范新农村标准中的42项内容,目前已完成40项。

该县继续下定决心,全面完成模范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标准,力争到2025年在胡志明主席诞辰135周年之际被政府总理授予“旅游文化发展模范新农村县”称号;同时,在更高水平上把南丹县建设成为宜居农村,不愧为全国人民和国际友人心中的胡志明主席故乡。
南丹县的目标是,到2025年第一季度,100%的乡(18个乡)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完成向中央政府提交先进新农村县级行政区评定、评估和表彰的档案。到2025年,建成并实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新农村县”。

在工作会议上,南丹县要求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和中央新农村协调办公室向政府提交一套示范新农村区的国家标准,作为实施的基础。
建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向政府提出建议,拨款在春林乡和庆山乡林江上修建一座桥梁和水闸,以防止盐度并保留淡水。
文化体育旅游部、建设部及相关部委支持南丹县完成金莲旅游区建设总体规划。

部署重点任务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陈青南高度评价义安省和南丹县在实施“建设南丹文化旅游示范新农村”项目方面取得的成果,强调先进农村和示范新农村建设旨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新农村必须具有共同体意识,相互联系紧密,以和平生活为目标,使每个农村都成为真正宜居的农村。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认为,地方不应急于实施先进新农村和示范新农村建设标准。示范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社会化工作,需要提升人民的自觉性和自觉性。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陈青南强调:“对于在旅游文化方面符合示范新农村标准的乡镇,该乡镇必须拥有独特的文化特色。”
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的建议,听取代表团成员对项目实施结果的意见,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承诺指导省各部门、行业和领域配合南丹县人民委员会落实多项重点任务。

即:部署解决方案,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最迟在2025年1月完成向中央各部委提交评估和认可南丹县2024年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的文件,并部署提交认可该县2025年达到模范新农村标准的文件。
继续投入和调动一切资源,完善从区到乡的基础设施体系。
全面发展与农业结构调整相配套的经济产业,有效实施“一社一品”计划,提升旅游产品附加值。
重点加快实施庆山乡集中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保护环境,打造“亮、绿、净、美”的美好景象。按照主题建设先进模范新农村公社,发展文化旅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