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13公斤以上,通缉26年,判处12年监禁
(Baonghean.vn)——因从奇山省孟县“携带”13.2公斤鸦片到荣市贩卖给一名老挝人而被判刑。逃亡26年后,Hoc收到义安省警方的引渡信后投降。
12月2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魏文学(1964年出生),家住奇山县孟森镇,犯“非法买卖、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起诉书,1992年7月11日,魏文浩(Vi Van Hoc)在家时,一名名叫富美(Phu My)的老挝男子前来与他见面,雇佣他将10包鸦片送到荣市一家酒店,交给客户,费用为20万越南盾。7月12日,魏文浩携带10包鸦片,共重13.2公斤,乘坐巴士前往荣市。他住在一位名叫裴孟强(Bui Manh Cuong)的熟人家中,等待鸦片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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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Vi Van Hoc在法庭上。照片:阮阳 |
7月15日晚,Hoc到酒店与Phu My见面,但该男子让Hoc继续保管“货物”,以便找到客户。Phu My承诺会付给Hoc更多钱。
一天后,My 来找 Hoc,说她找到了一个客户,并约定了时间和地点,要把货物送到 Phu My 那里。由于担心包里藏着 10 包鸦片被发现,Hoc 把两包放在 Cuong 的木柜里,然后 Cuong 开车送 Hoc 去送货。两人抵达荣市兴平坊五岔路口时,被警方逮捕。
1992年10月30日,荣市人民法院以“贩卖违禁物品罪”判处韦文浩1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判处裴孟强6个月有期徒刑。然而,义安省人民检察院后来上诉,要求撤销全部刑罚,并以“非法贩卖和运输毒品罪”起诉韦文浩和裴孟强。韦文浩得知刑期已改判后逃往老挝。1998年,公安机关对韦文浩发出全国通缉令。
在老挝,韦文霍改名换姓,获得老挝国籍,并组建了新的家庭。通缉警探多次尝试接近他未果后,转而劝说和动员他自首。2018年8月初,韦文霍的哥哥带着乂安省通缉警局的一封信来到老挝。经过一周多的劝说和思想工作,韦文霍同意在逃亡26年后返回越南自首。
庭审中,魏文浩对自己的所有罪行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对家人不孝,没有尽到作为丈夫、父亲和祖父的责任。他知道自己有罪,希望陪审团能减轻刑罚,让他早日回到家人身边。
被告人魏文浩被判犯有“非法贩卖、运输毒品罪”。根据庭审情况,合议庭以“非法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魏文浩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