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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调整和精简的指导计划

光伏 December 7, 2024 07:41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和平刚刚签署并发布了2024年12月6日第141/KH-BCĐTKNQ18号文件,概述了重组和精简政府机构的计划。

Kế hoạch định hướng sắp xếp, tinh gọn tổ chức bộ máy của Chính phủ- Ảnh 1.
2024年10月政府例会 - 图片:VGP/Nhat Bac

文件编号 141/KH-BCĐTKNQ18 全文

根据该计划,对政府机构和各部、部级机关及政府直属机构的内部组织进行改组和精简(内部组织单位至少减少15%-20%(公安部和国防部除外,根据政治局的决定实施),不包括在实施部委合并计划时因职能任务重叠而需要整合和合并的机构),确保落实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改组和精简机构方向的要求;同时,审查指导委员会的所有活动,以终止其活动,只保留具有必要职能任务的指导委员会。

整顿与精简干部、公务员、公务人员和职员队伍和调整结构有关的机构,提高干部、公务员、公务人员和职员素质,提高国家管理效能,满足新形势下任务的要求。

审查与政府机构组织有关的法律文件体系,提出安排过程中的处理方案;起草各部、部级机关和政府机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规定。

党委组织布置方案导向

结束政府党委活动,设立直属中央的政府党委,包括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构的党组织以及若干企业、一般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党委(军队党委和中央直属公安机关党委除外,其机构保持不变);在政府机构内设立专门的咨询和协助机构。政府党委包括: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务委员会包括总理担任书记,副总理若干,政府成员若干,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政治局任命执行委员会和党委常务委员会的人选;规定党委常务委员会履行与现任政府党委相同的职能和任务。

终止党的执行委员会活动,成立各部、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关党委,设: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常务委员会包括部长担任书记,副部长、组织人事部部长和专职副书记;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人员由主管机关任命,规定党常务委员会履行目前各部、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关党的执行委员会的职能和任务。

各部委及部级机关安排方案导向

保留8个部及部级机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

对于各部委,包括:(1)国防部;(2)公安部;(3)司法部;(4)工业和贸易部;(5)文化、体育和旅游部。

对于部级机关,包括:(1)政府办公厅;(2)政府监察局;(3)越南国家银行。

建议保留上述各部委和部级机构,是确保稳定性、继承性、适应当前实际需要的必要措施。

指导14个部委和部级机构的架构、布局和整合

1-合并计划投资部和财政部. 安排后的部委拟议名称为财政和发展投资部或经济发展部(履行目前属于财政部和计划投资部负责的部门和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

2-合并交通运输部和建设部. 安排后的部委拟议名称为基础设施发展部或交通运输和城乡建设部(履行目前属于交通运输部和建设部的部门和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

3-合并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 安排后的部委拟议名称为农业、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履行目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所属部门和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克服在水资源、江河流域和生物多样性管理任务执行中的一些重叠现象。

4-合并信息通信部和科学技术部. 安排后的部委拟议名称为科学技术与数字化转型部或科学技术、数字化转型与通信部(履行目前属于信息通信部和科技部负责的部门和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

5- 合并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与内政部成功内政劳工部将职业教育的国家管理职能移交给教育和培训部,将社会保护、儿童和预防社会弊病的国家管理职能移交给卫生部。

6-卫生部积极配合中央组织委员会接管中央医疗保健保护委员会的部分任务(在该委员会活动结束后);同时,预计将从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接管以下国家管理工作:社会保护;儿童;预防和控制社会弊病。

7-外交部积极配合接管中央外事委员会、国会外事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中央外事委员会、国会外事委员会活动结束后)。

8-内政部积极制定国家行政学院改组计划,将其并入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同时,主持并配合劳动荣军社会部制定劳动荣军社会部与内务部的合并方案(合并前将部分职能移交给教育培训部和卫生部);配合民族委员会将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的职能和任务移交给民族委员会。

9-民族委员会积极配合内务部制定接待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的计划,配合劳动荣军社会部接待劳动荣军社会部的扶贫职能任务。

政府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定位

1- 国家资本管理委员会在企业中的运作终止将目前由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管理的19家国有企业和集团的国有所有者代表权责划归行业管理部委,研究政府领导下的组织模式。

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PVN、越南电力集团EVN、越南邮电集团、越南国家煤炭矿产工业集团、越南铁道总公司、越南高速公路总公司等一些大型企业党委,其党组织划转直属政府党委。

2-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结束运作,将任务转交给财政与发展投资部或经济发展部、越南国家银行及相关机构。

为实施该计划,预计该委员会的任务将转移至财政与发展投资部或经济发展部、越南国家银行,以履行金融市场(包括证券、保险、银行)的总体协调和监管职责。鉴于专门法律正在将职责分配给各部委和分支机构,使其履行专门监管职能(财政部负责监管证券和保险市场;越南国家银行负责监管银行业务),有必要设立一个由政府领导人领导的跨部门协调组织,以指导金融市场的总体协调和监管工作。

3- 安排2所科学院和2所国立大学确保效率并促进研究和培训任务

- 对于两所学院:选项 1:将社会科学院与科学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越南科学院;选项 2:保留2所学院,但精简组织和人员,确保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满足越南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的要求。

- 对于两所国立大学(河内国立大学和胡志明市国立大学),建议将河内国立大学和胡志明市国立大学移交给教育与培训部管理。

4-人民电视台、国会电视台、通讯社电视台、VOV电视台、VTC电视台停止运营,将相关职能和任务移交给越南电视台,制定越南电视台重组项目,确保国家电视台良好履行职责,并设立相应的专业频道。

5-越南通讯社、越南之声进行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调整、精简和大幅削减;重点把越南通讯社建设成为国家通讯社,把越南之声建设成为国家广播电台,重点以纸质报纸、电子报纸和VOV报纸履行政治任务,国家预算保证活动经费的正常支出。

6-将胡志明陵管理委员会纳入国防部组织架构

7-越南社会保障结构财政和发展投资部或经济发展部。

将越南社会保障局并入财政与发展投资部或经济发展部(重组为财政与发展投资部或经济发展部下属的一个独立机构)。实施该计划将为越南社会保障局继续履行现有独立职能和任务创造基本条件;同时,为保险管理委员会(目前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有效指导社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将政府下属机构数量减少为一个机构)。

计划在各部委和部级机关内设置机构

对于驾驶ng 和 t驾驶相当于一般部门的职位

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制定机构调整和重组计划,确保精简机构,基本不再保留部委下设的综合司体制。如确需保留综合司体制,应向政府指导委员会报告,征求中央指导委员会的意见,供其审议指导。

对于各部门和机构公共服务单位

-对于具有一般咨询职能的单位:建议每个部委仅保留 01 个组织联络点,分别对应以下领域:(1)人事组织,(2)法律事务,(3)国际合作,(4)办公室,(5)财务规划,(6)检查。

-对于履行咨询职能和组织实施专门国家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司局:

建议对这些机构进行精简、整理和整合,按照国家对各行业、领域的管理要求,只保留专门管理对象的司局,确保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对于担负衔接衔接任务的司局,建议将这些司局安排合并,统一归口。

尽量减少案件向部门转移,除非根据部委的国家管理职能需要推动处理权限下放的情况。

- 对于公务单位:建议按照越共六届十二中全会2017年10月25日第19-NQ/TW号决议、中央总结执行第18-NQ/TW号决议指导委员会、政府规定、政府总理指示的要求,对公务单位进行整理、整合,其中包括:

1- 各部委及部级机构

- 组织架构内的公共服务单位:各部、各分支机构组织架构内,最多只保留5个履行服务国家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单位(包括:研究所、杂志、报纸、新闻中心、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培训学校);同时,安排公共服务单位内部组织,确保精简并符合按规定设立组织的标准,包括:

+ 研究所:建议按照第19-NQ/TW号决议的要求,在实行一个公共服务单位提供多项同类公共服务业务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减少中心点的方向进行安排和重组。

+ 报刊社: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制定计划,安排好报刊社,确保每个部委、部级机关只有一个新闻机构。(在各部委重组过程中,如拥有02种或02种以上报纸在经常性开支上能够自给自足,则维持现有计划,并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按照通讯社网络规划实施安排路线图)(包括:本部、分支机构的印刷报纸、电子报纸和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和01种专业科学期刊(仅保留世界和国内享有盛誉的科学期刊)。

- 对于组织架构外的事业单位:

+ 仅保留各部委所属承担政治任务的单位和与各部委职能任务相关的领导单位,且这些单位完全符合规定设立的标准和条件,并按照行业和领域公共服务机构网络规划进行设置;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改制为股份公司。同时,清理和安排公共服务机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确保其符合政府规定的组织机构设置标准和精简组织机构的要求。

+ 职业教育机构(学院、中学):按照政府总理2023年2月10日第73/QD-TTg号决定实施有关安排,该决定批准了2021年至2030年期间职业教育机构网络规划,展望2045年,包括国家、地区、行业、省级四个层次,确保到2025年底,职业教育机构能够自行承担经常性费用。

+ 院校:到2025年,建议自行承担经常性支出,同时根据与提高财政自主水平相关的教育培训机构网络规划,按照按行业和领域计算公共就业服务全价的路线图进行审查和安排。

+ 医院方面:只保留国防部、公安部直属医院,少数重点专科医院、大学附属医院;到2025年底,医疗诊疗机构(专科诊疗机构除外)成为经常性经费自给自足及以上的事业单位。

+ 对于各厅局、各部属司、各部属综合司所属司的事业单位:建议调整提供与所管理的行业、领域相关的基本、必要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确保精简、有效、高效运行;其他事业单位必须自行承担经常性及以上支出。

+ 其余事业单位:要求提高经营效益、效率和财政自主水平。制定财政自主计划,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所有条件后,改制为股份公司。

2-对于政府机构:建议按照精简、有效和高效的方向重组和安排所管理的公共服务单位,确保一个公共服务单位可以提供多种相同类型的公共服务,以大大减少工作重点,克服职能和任务的重叠、分散和重复。

初步影响评估

第141/KH-BCĐTKNQ18号文件明确指出:根据中央指导委员会的指示,在落实上述计划的基础上,第十五届和第十六届政府(2026年至2031年任期)组织架构精简如下:

13 放,04部级机构(减少)05放);

04政府机构(减少)04政府机构)。

内部机构:继续调整精简机构设置,大幅减少部属综合司、局、处、事业单位数量,大幅减少部属司、处、事业单位数量。

通过精简工作重点、调整各部委、部级机构职能和国家管理任务,目前的职能重叠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

实施进度

根据中央指导委员会的计划,各部委、各行业负责制定总结报告并提交中央指导委员会。2024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政府党委的报告)。

为确保政府党委报告的编写进度,内政部提请总理责成各部委完成报告,并送交内政部和政府办公厅。2024年12月15日之前

内政部根据政府党委关于落实第18-NQ/TW号决议五年总结报告,主动制定政府党委报告,并更新落实第18-NQ/TW号决议七年成果(截至2024年9月30日)。内政部在收到各部委、行业报告后,将对报告进行汇总、审议和完善。于2024年12月25日提交政府党委,并于2024年12月31日送交中央指导委员会。

据baochinhphu.vn报道
https://baochinhphu.vn/ke-hoach-dinh-huong-sap-xep-tinh-gon-to-chuc-bo-may-cua-chinh-phu-102241206165117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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