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精简机关单位组织结构的结论
同意提请省委执行委员会审议决定:合并省委宣传部、省委民运部;成立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成立省各党机关党委……

2025年1月21日会议上,省委常务委员会听取了省委组织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关于全省各机关、单位、地方组织机构调整和精简计划的报告,讨论并作出如下结论:
1.同意提请省委执行委员会审议决定:(1)合并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民运部;(2)成立省人民委员会党委;(3)成立省委机关党委;(4)停止省干部健康保护委员会的运作;(5)停止省委机关党委、省企业党委、党执行委员会、党/工会的运作。
省委组织委员会主持并协调有关机关、单位:
- 完成项目草案并向省委常委会提交上述内容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审议和决定。
——配合有关机关、单位认真研究完善:(1)省委宣传民动部职能、任务、组织结构规定;(2)新成立的两个党委职能、任务、组织结构规定及工作条例草案,待省委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有关内容后,报省委常委会签署公布。
——指导省级党委、省人民委员会制定关于向党委提供咨询和协助的专门机关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的规定。
2.基本同意省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改组省、县级地方政府机构的项目/计划。
省人民委员会党委会议:
——制定机关、单位、地方政府机构改组方案草案(继续按照政府指导委员会2025年1月12日第05/CV-BCĐTKNQ18号批示完成),于2025年2月6日前送交省委组织委员会汇总,报省委执行委员会征求意见,然后报请权责机关批准执行。
——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指示各机关、单位、地方继续研究提出国家指定公共服务单位、协会的安排,确保精简、有效、高效运行。
3.同意改组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省劳工联合会和省妇女联合会机构的计划。
指派各单位党组领导、指导项目完成情况,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实施。
4。同意区委宣传部和群众动员部合并的方案和区干部保健保护部门在地方停止活动的计划。
区、市、镇党委常委会应当制定项目、规划,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公布实施。
5. 关于时间进展
- 关于党的机构安排和省级党组织的建立(省委决定权):省委常务委员会在2025年2月15日前公布省委关于合并省委宣传部和省委群众动员部的决定;在省委下设立两个新的党组织;停止省委下属两个党区党委的活动;停止党的代表团和党的执行委员会的活动;停止省干部保健保护委员会的活动。
——区级党组织机构设置: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组织机构设置。
——关于政府机构安排:省人民议会、县人民议会召开会议通过决议,公布政府机构安排决定,最迟于2025年2月2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