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确保组织机构和行政单位调整进度和要求的结论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秋代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签署并颁发了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落实机构、行政单位改组任务、确保进度和要求的160-KL/TW号结论(2025年5月31日)。

第160-KL/TW号结论指出:2025年5月30日会议上,政治局和书记处听取了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执行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关于2025年5月25日至30日期间机构和行政单位安排的决议和结论的情况和进展的报告(2025年5月29日第395-BC/BTCTW号报告);政府党委关于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分权放权工作的报告(2025年5月29日第26-BC/DU号报告);关于继续按照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安排机构的报告(2025年5月27日第225-CV/DU号公文),政治局和书记处结论如下:
基本同意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关于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决议和结论的情况和进展的报告(2025年5月25日至30日);政府党委关于落实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简政放权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继续按照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安排机构的情况的报告。赞扬中央组织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政府党委、国会党委、祖国阵线党委、中央群众组织、各省市党委……为确保所提出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的进展和要求而做出的努力、尝试、积极性和紧迫性。同意中央组织委员会和政府党委关于集中精力落实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任务、确保按照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决议和结论所提出的工作进展和要求的建议和提议。
在大量工作处于高峰和收尾阶段的情况下,各级党委、党组织要继续努力,集中领导、指导,按照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18号决议摘要的指示性文件和结论(包括:2025年5月17日中央政治局结论第155-KL/TW号、2025年5月25日中央政治局结论第157-KL/TW号和2025年5月27日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18号决议摘要第51-CV/BCĐ号批示)提出的计划和要求,抓紧完成各项内容和任务。
负责指导各党委、各省委、直辖市党委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的政治局、书记处同志继续督促检查,及时指导任务落实,指导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进展,落实机关、行政单位安排中的各项要求。
责成各中央党委、政府党委、各部委、部级机关、省、直辖市党委严格落实政治局、书记处2025年5月17日第155-KL/TW号决议设立常设机构;指导、督促各常设机构充分发挥职责作用,接收、指导、答复各机关、单位、地方反映的内容、建议、意见,确保机构、单位安排的顺利进行和各项要求。
责成政府党委、各部委、部级机关党委,特别是领导负责指导及时完成政治局、秘书处和中央指导委员会2025年5月27日第51-CV/BCĐ号公报的结论提出的要求,该公报总结了关于颁布法律性文件、规范省、乡两级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任务和组织的文件、指导移交现有任务的文件等的第18号决议,作为地方落实省、乡两级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的依据和方向;注意研究和审议有关放权、下放权力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便调整、补充和便利地方完善和落实省、乡两级组织机构安排,为促进地方发展作出贡献。
* 全面、同步评估能力、资源以及承担乡镇级1060项任务和权限的能力
根据政府党委提出的报告,商定与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有关的简政放权政策。责成政府党委领导、指导司法部党委、内务部党委根据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特别是总书记的指示和要求,负责对简政放权工作进行评估。抓紧完成各领域落实简政放权的法令、文件草案,于2025年6月5日前组织向中央各部门、各省、直辖市征求意见;于2025年6月15日前接收、完成草案,向社会公布、颁布,并组织召开培训会议。
政府党委领导和指导重点是建立和颁布旨在减少中间环节和行政程序的管理流程;全面、同步评估乡镇一级承担1060项任务和权限的能力、资源和能力,以完成交付的任务;制定中央与地方、地方两级之间权力下放的实施路线图,确保一致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检查、指导和控制。
* 同意将20个地区税务分局重组为34个省市税务分局
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同意政府党委关于将20个地区税务部门调整为34个省、市税务部门的建议;将63个统计部门调整为34个省、市统计部门的建议;将35个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整为34个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省级行政单位);保留20个地区海关部门、20个地区国库、15个地区国家储备局、15个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建议,并根据省级行政单位的安排调整管理区域。
责成政府党委领导、指导司法部、内务部党委配合相关机构制定民事判决执行体系整顿方案(类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方案),与省级行政单位同步统一安排,建立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包括行政组织体系和党组织),确保精简、高效、有效、高效运行,并于2025年6月报政治局、书记处审议决定。
责成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群众组织尽快出台实施改组越南祖国阵线机关和省乡群众组织机构的指导方针,对权力作出具体指导,停止需要合并、整合的省、县、乡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的活动,作为地方落实统一的基础和方向,不迟于2025年6月第一周完成;同时,全面及时地完成中央指导委员会2025年4月14日第47-KH/BCĐ号计划中关于总结第18号决议所规定的任务(特别是指导地方根据行政单位合并和省乡机关活动情况,改组党和国家交给越南祖国阵线领导的省乡两级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
* 紧急完成在线培训计划
责成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配合有关机关、单位紧急完成针对乡级干部、公务员、公务员的党建、国家管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内容及线上培训计划(新),于2025年6月第一周内立即组织实施,作为省、市党委依据职权指导培训内容的依据。
中央各级党委、机关、单位和省、直辖市党委要加强领导、指导,组织召开各级党代会,确保按照越共中央政治局第45-CT/TW号指示和中央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进度。
责成十四大文件小组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小组委员会指导、指导合并、整合省级和乡级代表大会文件的制定工作,确保制定新指标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全面汇总、比较和分析数据。
省、市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抓紧完成党委组建工作,任命党委、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任命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政治系统各机关领导;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乡级机关人员配备工作;安排、组织新建乡级机关办公场所、设施和工作条件,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组织党机关、国家机关、祖国阵线和乡级机关试运行,学习、总结经验,及时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正式运行后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