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确保机关和行政单位改组进度和要求的结论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秋代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签署并颁发了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落实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任务、确保按照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决议和结论的进度和要求的第160-KL/TW号结论(2025年5月31日)。

第160-KL/TW号结论指出:2025年5月30日会议上,政治局和书记处听取了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执行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关于2025年5月25日至30日期间机构和行政单位安排的决议和结论的情况和进展的报告(2025年5月29日第395-BC/BTCTW号报告);政府党委关于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简政放权工作的报告(2025年5月29日第26-BC/DU号报告);关于继续按照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安排机构的报告(2025年5月27日第225-CV/DU号公文),政治局和书记处做出如下结论:
基本同意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关于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决议和结论的情况和进展的报告(2025年5月25日至5月30日);政府党委关于落实与地方两级政府模式相关的简政放权情况的报告,以及继续按照地方两级政府模式安排机构的情况的报告。赞扬中央组织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政府党委、国会党委、祖国阵线党委、中央群众组织、各省市党委……为确保所提出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的进展和要求而做出的努力、尝试和积极性以及迅速落实。同意中央组织委员会和政府党委关于集中力量落实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任务、按照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决议和结论确保工作进展和要求的建议和提议。
在大量工作仍处于高峰和收尾阶段的情况下,各级党委、党组织要继续努力、努力,集中领导、指导,按照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第18号决议的指示文件和结论(包括:中央政治局2025年5月17日第155-KL/TW号结论、中央政治局2025年5月25日第157-KL/TW号结论和中央指导委员会2025年5月27日第51-CV/BCĐ号批示)提出的时间表和要求,抓紧完成各项内容和任务。
负责指导各省委、直辖市党委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的政治局、书记处同志继续督促检查,及时指导任务落实,指导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进展,满足机关、行政单位安排中的要求。
责成各中央党委、政府党委、各部委、部级机关党委、省、直辖市党委严格按照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2025年5月17日第155-KL/TW号决议建立常设机构;领导、指导各常设机构充分发挥职责作用,接收、指导、答复各机关、单位、地方反映的内容、建议、意见,确保机构、单位安排的顺利进行和各项要求。
责成政府党委、各部委、部级机关党委,特别是领导负责指导及时完成政治局、秘书处和中央指导委员会2025年5月27日第51-CV/BCĐ号公报的结论,其中总结了关于颁布法律文件、规范省、乡两级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任务和组织的文件、指导移交现有任务的文件等的第18号决议,作为地方落实省、乡两级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的基础和方向;注意研究和审议有关放权、下放权力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调整、补充和便利地方完善和落实省、乡两级组织机构安排,为促进地方发展作出贡献。
* 全面、同步评估能力、资源以及承担乡级1060项任务和权限的能力
根据政府党委提出的报告,商定与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相关的简政放权政策。责成政府党委领导、指导司法部党委、内务部党委,负责根据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特别是总书记的指示和政策要求,对简政放权工作进行评估。抓紧完成各领域简政放权的法令、文件草案,于2025年6月5日前组织征求中央各部门、各省、直辖市的意见;于2025年6月15日前接收、完成草案,向社会公布、颁布,并组织召开培训会议。
政府党委领导和指导重点是建立和颁布旨在减少中间环节和行政程序的管理流程;全面同步评估乡级承担1060项任务和权限的能力、资源和执行任务的能力;制定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两级之间权力下放的实施路线图,确保一致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检查、指导和控制。
* 同意将20个地区税务分局重组为34个省、市税务局
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同意政府党委关于将20个地区税务部门调整为34个省、市税务部门的建议;将63个统计部门调整为34个省、市统计部门;将35个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整为34个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省级行政单位);保留20个地区海关部门、20个地区国库、15个地区国家储备局、15个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并根据省级行政单位的安排调整管理区域。
责成政府党委领导、指导司法部、内务部党委配合相关机构制定民事判决执行体系(类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安排和整顿方案,与省级行政单位同步统一安排,建立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包括行政组织体系和党组织),确保精简、有效、高效运行,并于2025年6月报政治局、书记处审议决定。
责成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群众组织尽快出台实施改组省、乡两级越南祖国阵线机关和群众组织机构、权力具体导向以及终止被合并、整合的省、县、乡三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活动的指导方针,作为地方落实统一的基础和方向,不迟于2025年6月第一周完成;同时,全面及时地完成中央指导委员会2025年4月14日第47-KH/BCĐ号计划中关于总结第18号决议的任务(特别是指导地方配合行政单位合并和省、乡两级机关活动,改组党和国家交由越南祖国阵线领导的省、乡两级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
* 紧急完成在线培训计划
责成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配合有关机关、单位紧急完成针对乡级干部、公务员、公务员的党建、组织、国家管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内容及线上培训计划(新),于2025年6月第一周组织实施,作为省、市党委依据职权指导培训内容的依据。
中央各级党委、机关、单位、省、市党委要加强领导、指导,按照越共中央政治局第45-CT/TW号指示和中央指导文件的要求,确保各级党代会取得进展。
责成十四大文件小组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小组委员会指导、指导拟定合并、整合省级和乡级代表大会文件,确保新指标制定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全面汇总、比较和分析数据。
省、市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抓紧完成党委组建和任命党委、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项目;指派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政治系统各机关领导班子;2025年6月10日前安排好乡级机关工作人员;安排和组织新乡级机关办公场所、设施和工作条件,力争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组织党机关、国家机关、祖国阵线和乡级组织试运行,学习、总结经验,适时合理调整,确保正式运行后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