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在2025年3月份定期公民接待会上的总结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主持并配合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对公民请愿内容进行检查和得出结论;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并依法解决问题......

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在2025年3月份定期公民接待会议上的总结通知。
据此,2025年3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在省民接待处主持召开了2025年3月份例行民接待会。在民接待会上,居住在荣市雄禄坊黎越传街265号的邓文伯先生向主管部门提请核发并更换其家人在地块编号187、地图06、地图299/TTg的土地使用权证;现为地块编号01、地图22、面积12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2,2009年测量的地籍图(该地块归 Dang Van Ba 先生所有)2011年从阮氏秋贤女士手中获得了土地转让;阮氏秋贤女士于2004年从阮伯虎先生手中获得了土地转让。阮伯虎先生的土地于1999年由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转让,其位置对应于2009年地籍图第22幅第122号地块。然而,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在2004年向阮氏秋贤女士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时,出具了错误位置证明,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于1999年转让第22幅第01号地块的位置相符,并于2011年向黄孟鸿先生和阮氏娣女士的家人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自2023年5月以来,该公民已多次向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和宜风乡人民委员会提出请愿,但尚未得到解决。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在听取有关部门、部门和地方的公民陈述和意见后总结道:
-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主持并配合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对公民诉求内容进行检查和总结,提出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依法解决的解决方案。对责任不力、在土地使用证发放重复、拖延解决公民诉求、土地侵占等问题上存在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告省人民委员会。
-责成农业与环境厅主持并配合建设厅监督指导荣市人民委员会解决此案的过程。
以上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在2025年3月份定期公民接待会议上的总结通知。要求各机关、单位、地方认真、严格执行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