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在2022年2月份省人民委员会定期会议上的结论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 March 3, 2022 08:45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就 2022 年 2 月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定期会议作出结论。

2022年2月24日,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二月份定期会议,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主持。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行业、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Toàn cảnh phiên họp UBND tỉnh thường kỳ tháng 2/2022  Ảnh: Thanh Lê
2022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例会概况。图片来源:

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听取并评论了以下内容:关于2022年1月份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会议、2022年1月份专题工作会议结论通知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根据第2416/QD-UBND号决定工作组任务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2月份社会经济状况、国家预算收支、2022年3月份主要任务和措施以及其管辖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报告。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听取了有关部门、行业汇报和会议讨论情况后作出如下总结:

一、2022年2月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3月份主要任务和措施

1. 取得的成果

——各部门各级高度重视和关心照顾人民群众生活,确保全体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幸福、健康的春节和新年假期。及时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慰问和表彰有功人员、政策家庭、敬老慰问和扶贫帮困等工作。扎实做好市场价格管理和稳定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和消费品安全,保障国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交通事故和人员受伤数量同比下降。

——农业生产:春耕种植面积同比增长5.72%,动植物疫病得到控制;预计集约化造林面积比2021年同期增长10%,木材产量预计增长6.9%,水产品产量预计增长7.68%。

——2月份工业生产增长指数同比增长27.69%;今年前两个月累计比2021年同期增长11.28%。

——贸易、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业继续复苏。今年前两个月,货物出口总额约达3.6884亿美元,同比增长36.30%。

——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取得积极成果。截至2022年2月20日,已批准16个新项目,注册资金达9546.7亿越南盾;已调整12个项目,新批和增资总额达102469.1亿越南盾。

- 前2个月国家预算收入预计达3.3万亿越南盾,达省人民议会下达预算的22.5%,相当于2021年同期的112.7%。其中,国内收入预计达2.99万亿越南盾,达预算的21.8%,相当于2021年同期的108.4%。进出口收入预计达3.8万亿越南盾,达预算的29.3%,相当于2021年同期的164.9%。

——基本政治安全形势得到保障,重点目标得到绝对保卫。全省安全举办2022年入伍仪式,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率100%。

2. 困难与局限性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社区感染人数迅速增加,特别是春节假期后。

——持续低温天气影响农业生产,山区水牛、奶牛大量死亡。

——该地区发生多起罢工事件,导致劳动力短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该省投资环境。

三、2022年3月份重点任务及措施

3.1.根据新形势,继续抓紧指导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 级别和部门:

+积极研判形势,部署有效防控措施,其中要高度重视救治工作,特别是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

+ 协调和支持卫生部门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 - 卫生部:

+ 审查各级入院和治疗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治疗 2 级和 3 级患者,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死亡风险。

+ 部署流动医疗站,指导和支持新冠肺炎患者居家治疗,确保患者尽快获得医疗服务。

+加快2022年春季新冠疫苗接种进度,完成补充注射;特别是主动复查、动员尚未接种疫苗的接种对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检查医疗物资经营场所,及时处置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投机倒把、哄抬物价等行为。

+ 配合媒体机构加强宣传指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特别是落实5K建议,尽量减少人群聚集,按照卫生部门的指示实施治疗。

+ 总结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调整适合本地区防疫实际情况的措施。

3.2.高度重视、坚决完成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的目标任务。

- 级别和部门:

+ 主动部署、督促有效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1月18日第166/QD-UBND号决定中提出的2022年任务和措施;严格按照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部署、确保各项任务,特别是2022年第一季度各项任务的进度和质量。

+ 工作组重点指导落实各项任务,特别是评估2022年第一季度增长情景与拟议增长情景的执行能力;在此基础上,审查和更新第二季度和今年上半年的增长情景,提出实施任务和解决方案。

- 计划投资部:

+ 紧急就根据政府2022年1月30日第11/NQ-CP号决议和总理2022年2月12日第126/CD-TTg号批示关于敦促大力有效实施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计划的行动计划提出建议;加快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

+配合咨询单位、部门和地方抓紧完成2021年至2030年阶段乂安省规划总结报告草案,展望2050年,并于2022年3月提交省人民委员会例会。

+配合财政部及相关机关、单位继续密切跟踪政府、政府总理关于落实国会第36/2021/QH15号决议关于试行若干有利于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指示、程序的文件起草进展情况。

-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指导落实春季作物病虫害防治措施,注意配合统计部门核对、统一春季作物面积数据;做好畜禽病虫害防治工作;准确统计冻死水牛、奶牛数量,出台扶持政策,确保对象和规定准确。

+ 从年初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

- 工业和贸易部:

+ 重点按照增长情景引导重点工业生产,促进工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业发展。

+ 就组织2022年进出口商务对话会议提供建议,以找到继续促进该地区出口活动的解决方案。

+ 密切关注第八个电力计划中增加可再生能源计划的进展,为吸引投资创造有利条件,特别是清洁能源、太阳能、风能等。

- 旅游部:

+ 积极制定符合疫情形势的旅游推广和恢复活动方案和计划。

+ 建议并准备适时举办新常态下义安省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研讨会。

-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

+督促重点完成2021年区级土地统计工作;审定并报批2021-2030年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继续在矿产活动中部署跨学科检查组,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严厉处理该地区非法矿产开采案件。

- 建设部:审查和重新评估所有城市规划和建设资金活动,并提出解决方案,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协调投资者实施已获得投资证书的项目,特别是 Everwin 和 Ju Teng 项目,...

+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及时向计划投资部汇报有关托禄工业园区项目的情况。密切跟踪向总理提交黄梅二工业园区项目和托禄工业园区项目投资方案的进展情况,以供审议和批准。

+密切跟踪提交至2040年东南义安经济区建设总体规划总体调整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

+ 配合卫生部门和地方为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主动管理劳动力资源、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方面排除困难和障碍。

3.3. 推动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督促实施进度,特别是重点项目。

- 各厅、局、行业、区、市、镇人民委员会、投资者:

+ 组织审查并处理与项目资金拨付缓慢有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2月15日第896/UBND-KT号批示内容,报告并明确未足额拨付计划资金的客观和主观原因。

+ 依据既定的拨付计划,抓紧实施,积极寻找解决办法,排除困难和障碍,推动2022年资金计划源头拨付到位。对于新项目或新招标项目,抓紧完成设计审批程序、概算和招标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 重点指导补偿安置工作,及时处理项目拆迁相关问题,确保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 2022年3月,投资者须完成2022年公共投资计划项目垫付资本金及未偿建设债务的偿还手续。

- 计划投资部:

+ 审查并建议主管部门针对2021年未完全完成计划目标的项目提出延长或收回剩余资金的建议。

+ 建议公共投资工作组成立跨部门工作组,检查并督促各单位消除困难和障碍,加快实施进度和资金到位。

——交通运输部:重点指导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单位重点指导南北高速公路项目补偿、拆迁工作,确保按时移交,避免材料短缺,提高建筑材料价格。

- 财政部:就2022年3月沿海公路项目场地清理资金的安排和保障提供咨询。

3.4.关于预算收支管理。

- 财务部:

+ 指导预算收集解决方案按计划同步实施。

+ 有效、严格、节约地管理国家预算支出;优先安排资源用于疫情防控;支持困难群众和预防、抗击和克服自然灾害后果;支持推进重点项目。

-税务局密切配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县人民委员会审查、检查并督促已划拨土地的房地产经营项目征收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确定土地价格,以便正确、充分、及时地向国家预算征收应缴纳的款项。

3.5.在文化和社会领域。

- 劳动、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部:

+继续督促完成解决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困难的制度和政策,确保按规定支持对象。

+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审核。定期监测并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防止劳资纠纷持续发酵并引发罢工。

+ 继续提高就业服务体系运行质量,加强咨询和职业介绍活动,衔接劳动力供需,特别是支持工业园区内劳动力短缺的企业。

- 教育培训厅:在教育培训部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指导全省根据疫情情况统一安排学校开学。

- 文化体育部:

+ 严格管理,做好寺庙、佛塔、名胜古迹、人员密集场所等节日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 就举办庆祝胡志明主席诞辰132周年的活动和项目提供建议;制定举办莲花村节的计划。

+ 配合文化体育观光部筹备基层文化生活建设运动启动仪式。

3.6.关于国家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

+ 2022年重点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2月21日第05/CT-UBND号指示中关于国家机关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任务。

+ 紧密结合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内容,确保质量和进度。

+ 有提案内容的各部门、行业、地方要积极按规定完成相关文件,提交2022年4月召开的省人民议会临时会议。

- 内政部:

+ 继续按照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共服务单位的组织安排提出建议,特别是督促落实省委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8日第380-TB/TU号通知,关于按照政府第107/2020/ND-CP号议定安排省人民委员会直属专门机关机构的政策。

+ 积极为扩大荣市行政边界和城市空间的项目实施提供建议。

+继续组织巡视组,对机关、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政纪处分。

- 信息和通信部: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 为制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关于到 2025 年实现义安省数字化转型并展望 2030 年的决议以及省人民委员会决议的实施计划提供咨询。

3.7.关于保障国防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

- 省军事指挥部:

继续指导2022年省防区、区防卫演习筹备工作的实施。

- 省警察局:

+ 掌握情况,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发现、打击和制止利用投诉煽动人群聚集、扰乱安全秩序的行为;勾结、引诱、煽动工人违规罢工、停工,造成安全秩序混乱的行为。

+ 加强打击犯罪和社会弊病的斗争。继续查处与执行社会保障政策、招投标、中标、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结算项目有关的违法行为,并寻找解决办法。

+加强交通管控巡逻,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预防和扑灭火灾;落实该地区预防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二、建议和提案

1. 关于东南经济区疫情防控及公交车站安排

-责成卫生部主持并配合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一批工业园区内用于接收和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设施,以支持企业使用劳动力,对完全符合设施要求的企业给予优先考虑。

- 交通运输部应与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协调,审查和安排工业园区内的公交车站,以确保工人的适宜性和便利性。

2. 关于利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投资农村清洁水项目以及延长北义安灌溉项目协议 - JICA

同意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的建议。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主持并配合有关厅局、部门、单位完成有关文件,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三、省人民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1. 落实省党部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决议行动计划实施一周年评估报告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批准计划投资厅编制的报告草案。责成计划投资厅主持并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草案,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提交省委常委会。

2. 总结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7月30日第26号NQ/TW号决议十年来关于2020年义安省发展方向和任务的计划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批准计划投资厅编制的计划草案。责成计划投资厅主持并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草案,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提交省委常委会。

3. 省人民议会决议草案,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机制和政策,以支持实施“将杜良县中心城区建设成符合IV类城市标准,作为杜良县在2030年前成为城镇的前提”的项目。

-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制定的决议草案。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完善决议草案,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省委常委会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4.省人民议会关于根据森林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将森林用途转为其他用途政策,在义安省实施项目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完善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以上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2022年2月份定期会议上的结论。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各厅、部门、领域、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知悉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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