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反腐败工作督查结果
10年来,财政部主管部门发现有腐败、经济犯罪和不良行为苗头的案件71起,移送侦查机关查处。
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指导委员会副部长张氏梅率领的中央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二检查组日前与财政部党委共同公布了对侦查、移送、接收和处理举报、建议起诉有腐败、经济活动和反腐败活动犯罪迹象的案件以及在处理腐败、经济活动和反腐败活动案件过程中资产评估和评估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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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况。 |
报告称,10年来,财政部共指导颁布法律27件、决议32件、法令288件;发布和协调颁布通知、联合通知13件。
财政部各主管部门加强巡查审查,发现涉嫌腐败、经济犯罪、不良行为等违法犯罪线索71件,移送侦查机关查处;接收、处理犯罪线索191件,提起公诉、建议追诉,移送侦查机关处理犯罪线索164件。
查处腐败案件、经济案件和不良案件的鉴定评估、资产评估工作得到重视和指导,基本达到任务要求。
财政部各主管部门共收到承办机关提请鉴定评估决定478件,出具鉴定评估结论333件,鉴定评估结论进度和质量基本确保满足案件、事件查处工作需要。
报告还指出,除了取得的成绩外,财政部党委还存在一些缺点和局限性,例如没有及时审查、修改、补充或建议修改、补充和完善财政部国家管理职责范围内一些敏感领域、容易滋生腐败和消极情绪的机制、政策和法律。
根据《金融司法鉴定法》新规定,指导金融领域开展金融司法鉴定工作的文件制定和发布仍然缓慢。财政部主管机构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理尚未受到重视。
尽管该部已经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审计,但发现并移交侦查机关的腐败、经济犯罪和不良行为迹象的案件数量仍然很少。
此外,一些党委、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对干部党员的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干部党员违反党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于化解腐败、经济、负面案件的资产评估和估价工作没有达到要求。
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在会议结束时要求财政部党委提高领导、指导侦查、移送、接收和处理犯罪信息及资产评估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满足新形势下反腐败、反贿赂斗争的要求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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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委员会主席张氏梅在大会上发表讲话。 |
与此同时,财政部党委定期检查、总结腐败、经济犯罪和不良行为信息源的侦查、移交、接收和处理工作,以及资产评估和估价工作,以克服缺点、局限性和错误;检查、发现漏洞和不足,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财政部国家管理职责下的机制、政策和法律,特别是在腐败和不良行为风险较高以及公众关注的领域。
张氏梅表示,财政部党委不断强化在履行国家管理职能中的作用和责任,推进行政改革,加强对各党委、各机关的巡视监督和对各专门机关的检查审查,以防腐败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不让小违法行为酿成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指导、协调处理腐败和不良行为的机制,严格按照中央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指示。
同时,注重建设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特别是建设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威信过硬、能胜任工作任务的领导、管理干部队伍和预防和打击腐败、反腐败工作的干部队伍。
张氏梅同时要求财政部党委指导审查、处理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一批具体案件,特别是一些群众关心的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