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反腐败工作检查结果
过去 10 年里,财政部主管部门发现了 71 起有腐败、经济犯罪和不良行为迹象的案件,并将它们移交给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和不良活动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张氏梅女士率领的中央反腐败和不良活动指导委员会第二检查组,近日与财政部党委合作,公布了对腐败、经济活动、不良活动案件的侦查、移送、接收和处理工作,以及对涉嫌腐败、经济活动、不良活动案件的案件提出起诉建议,以及对涉腐败、经济活动、不良活动案件的资产评估和估价工作的检查结果。
![]() |
会议概述。 |
报告显示,过去 10 年里,财政部就颁布 27 项法律、32 项决议、288 项法令提供了建议;发布并协调颁布了 13 项通告和联合通告。
财政部主管部门加强了检查审查工作,查获了71起有贪污、经济犯罪和不良行为迹象的案件,并移送侦查机关进行调查处理;接收并处理了191起犯罪举报信息,对其中164起案件提起公诉或建议起诉,并将其中164起案件举报信息移送侦查机关进行处理。
在解决腐败、经济和负面案件中,评估和资产估价工作得到了重视和指导,基本达到了任务要求。
财政部主管机关已收到办案机关提出的478项评估和资产估价请求,并已出具333份评估和资产估价结论。评估和估价结论的进展和质量基本满足案件和事件调查处理的要求。
报告还指出,除了已取得的成果外,财政部党委在一些敏感、易受腐败和负面情绪影响的领域,在国家管理责任范围内,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性,例如没有及时审查、修改、补充或建议修改、补充和完善机制、政策和法律。
根据《法务鉴定法》新规定,指导金融领域法务鉴定实施的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进展缓慢。财政部下属主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侦查和处理工作也未得到足够重视。
虽然该部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审计,但发现并移交调查机构的具有腐败、经济犯罪和不良行为迹象的案件数量仍然很少。
此外,一些党委、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对干部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干部党员违反党纪,触犯刑事法律。对腐败、经济和负面案件的资产评估和估价工作也未能达到要求。
会议结束时,中央组委会主任张氏梅要求财政部党委提高对犯罪信息侦查、传递、接收和处理以及资产评估和估价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以满足新形势下打击腐败和贿赂的要求和任务。
![]() |
中央组委会主席张氏梅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
同时,财政部党委定期检查审查有关腐败、经济犯罪和不良行为的信息来源的发现、传递、接收和处理工作,以及资产评估和估值工作,以克服不足、局限和错误;审查和发现漏洞和不足,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财政部国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机制、政策和法律,尤其是在腐败和不良行为高风险、公众关注的领域。
据张氏梅女士介绍,财政部党委加强履行国家管理职能的作用和责任,推进行政改革,加强对党委、组织机构的检查监督,加强对专门机构的检查审查,及早发现腐败和不良行为,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不让小违法行为累积成大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央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指示,贯彻落实腐败和不良行为处理指导协调机制。
同时,要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培养素质、能力、威望和胜任领导管理岗位的干部队伍和从事反腐败、反不良行为预防工作的干部队伍。
张氏梅女士还要求财政部党委指示对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涉及公众的复杂案件进行审查、处理和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