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在解决选民请愿过程中出现的混乱、推诿和逃避责任的情况
(Baonghean.vn)——在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省人民委员会就处理选民请愿事宜举行的会议上,提出的问题是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处理意见和请愿时存在混乱、推诿和逃避责任的情况。

省委执行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省人民议会监督代表团团长阮如魁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以及省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和一些地方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解决并回应超过80%的选民请愿
通过对2021-2026年任期开始至今的选民请愿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并结合荣市、昆强区、义丹区、新奇区等县的直接监督结果,以及与多个省级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合作,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代表团在工作会议上确认: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自任期开始至今,已重视指导选民请愿的解决和回应工作,共处理请愿内容630件。
已解决和回应 630 份请愿书中的 505 份,完成率达 80.15%;第十四届会议之前、期间和之后提出的 125 份请愿书正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回应。

在已解决的505项内容中,除了许多建议得到彻底解决,符合选民的意愿外,目前还有28项建议尚未完全解决,并且被拖延,导致选民反复向民选代表提出建议。
有些建议虽然紧迫,但解决起来却十分拖延,例如安置和搬迁易受山体滑坡威胁的荣市雄化乡华林村居民。一些内容和决议仅仅停留在指示和敦促执行的阶段,而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或路线图。

针对荣市选民关于在公寓项目中建设文化场所、娱乐区和学校的请愿,建设部门仅回应称“已要求投资者制定计划,按照规定妥善、充分地分配土地资金用于公共工程建设”,但并未提出监督和敦促实施的解决方案。
监督代表团澄清了许多原因,包括主持机构的指定、协调解决和回应一些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与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当局的职能和任务不一致。

此外,一些负责处理和回应选民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没有履行职责;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与地方之间的协调不够密切有效,例如在解决芝溪水电站相关问题、处理非法矿产开采活动、处理超限超载车辆等问题上。
各部门和分支机构逃避和推卸责任的情况。
在会议上,一些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领导对28起延期申诉的原因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在会上分析剖析了诸多问题,指出许多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在处理选民申诉方面存在混乱;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只顾着处理自己的工作,而忽略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部分选民请愿的分配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分配给各部门、分支机构、地方政府和省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并未得到严格监督和跟进。在回复选民请愿时,部分请愿仅停留在“意见已分配给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处理”的层面。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指出:选民希望的是请愿得到解决,而不是程序问题。因此,建议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认真研究解决选民请愿的方案,避免过多解释和说明。

他强调,如果选民的合法请愿得不到彻底解决,很容易引发投诉、谴责或“热点”事件。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就长期悬而未决的选民请愿问题的解决途径提出了一些建议,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应调拨资源或主动建议省人民议会出台解决选民请愿的机制和政策。
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也承认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在处理选民请愿方面存在推卸责任、逃避责任的情况,并重申省人民委员会将坚决敦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地方更加有效地解决选民意见。

主动建议中央政府和省人民委员会排除障碍
会议结束时,除了向省人民委员会及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反映困难,特别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法律法规不一致等原因,选民建议中存在诸多困难外,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省人民议会监督代表团团长阮如魁同志还坦率地指出,后续跟进、监督和果断解决力度仍然有限,导致许多建议落实缓慢,一些建议被反复要求落实,一些内容仍然只是笼统地答复,没有具体的解决路线图。

省人民议会监督代表团团长要求,会后省人民委员会应审查选民提出的建议,其中28项内容尚未解决,应集中精力彻底解决;对于因缺乏法律依据或资源而无法解决的内容,应明确答复;但对于涉及民生紧急项目的建议,应仔细核算是否纳入特定时期的投资计划,避免笼统答复。
同时,审查选民请愿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中央和省人民议会的权限,向其提出修改或替换现行法规的建议。结合对省人民委员会第25号决定的数字化转型精神进行审查,确保对选民请愿的接收、处理和答复过程进行科学、严密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