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年轻人被判入狱
(Baonghean.vn)——10月3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长(1996年出生),居住于雄原县雄利乡,因“违反资源开发规定”罪名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调查结果,2018年5月25日,阮文长因在林江非法开采砂石而被雄原县警察局发现,并被处以行政罚款15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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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文长在庭审中。照片:如平 |
5月26日,阮文长(Nguyen Van Truong)和另外两人继续在兴利乡第七村的拉姆河(Lam River)使用非法采砂设备,被环境警察局(义安省警察局)发现并逮捕。当局确定,阮文长(Nguyen Van Truong)的船只在被抓获时非法开采的砂石量超过105立方米。
经审讯,被告人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罪。
综合考虑整个案件及其他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判处阮文长9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