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如何支付网络外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Baonghean) - 近期,义安省社会保险局收到众多民众关于医疗保险的关注。为了帮助民众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本期《了解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法》将刊登民众的关注点以及省社会保险官员对相关问题的解答。
居住在荣市 Hong Son 区的 Nguyen Dinh Phuoc 先生问道:我最初在阮明红私立综合医院注册了健康保险。我可以去荣市综合医院或义安省综合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吗?
回复:根据《关于修改和补充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乡镇卫生院或综合诊所、区级医院登记初次接受健康保险检查、治疗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同一省份的乡镇卫生院或综合诊所、区级医院接受健康保险检查、治疗。
因此,如果您最初在阮明红私立综合医院登记就诊,后来转至荣市县级综合医院,您将获得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如果您转至乂安省级综合医院,则将被视为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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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长阮氏金进提及医疗保险缴纳问题。 |
居住在荣市Nghi Phu乡的Tran Thi An女士询问:我有健康保险卡,可以在115综合医院进行初步体检和治疗。如果我在义安综合医院或义安妇幼医院分娩,我将如何享受健康保险福利?
回复:根据《关于修改和补充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第22条第4款规定:持有健康保险卡的人员到不属于规定范围的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时,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况外,健康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的待遇标准,按照下列费率支付:
a) 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费用的40%;
b) 自本法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省级医院可报销住院治疗费用的60%;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可报销住院治疗费用的100%;
c) 自本法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区级医院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可享受70%的补贴;自2016年1月1日起,可享受100%的补贴。
因此,如果她在义安综合医院或义安省级妇幼医院分娩,健康保险基金将按照规定的福利水平支付60%的健康保险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紧急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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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明智先生就健康保险支付问题提出建议。 |
荣市洪山坊的 Nguyen Thi Dung 女士询问:我最初在荣市综合医院注册了医疗保险,后来搬到胡志明市生活和工作,并前往第十二郡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我能获得哪些福利?
回复:根据卫生部、财政部2014年11月24日第41/2014/TTLT-BYT-BTC号联合通函关于实施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第8条第8款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流动工作、以培训、研修形式集中学习或暂住等方式前来就诊,但非紧急情况的,可以在医疗保险卡上注明的初次就诊机构同等或同等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接受初次就诊,并出示第41/2014/TTLT-BYT-BTC号联合通函第8条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规定的文件和下列文件之一(原件或复印件):工作证、派出留学决定书、暂住登记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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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桥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名单编制工作评估网络会议概况。 |
居住在荣市 Ha Huy Tap Ward 的 Nguyen Thi Cuong 女士询问:我有健康保险卡,可以在同奥综合医院进行初诊和治疗。我可以在荣市的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并且仍然享受同奥综合医院的健康保险制度吗?
回复:根据《修改补充<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乡镇卫生院或综合诊所、区级医院登记初次接受健康保险检查、治疗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同一省份的乡镇卫生院或综合诊所、区级医院接受健康保险检查、治疗。
因此,在荣市,除了同奥综合医院外,您还可以在以下医院接受治疗并享受与同奥综合医院相同的健康保险制度:荣市综合医院、115 综合医院、荣国际医院、Cua Dong 综合医院、Nguyen Minh Hong 综合医院、Thanh An 综合医院、Thai An 综合医院、Thai Thuong Hoang 牙科医院、西贡眼科医院以及省内的其他医疗站、综合诊所和区级医院。
义安省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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