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完成4项与土地有关的法令草案
政府副总理陈红河要求有关部委、行业尽快完成四项土地管理条例草案。

政府办公厅刚刚发布了2024年6月26日第282/TB-VPCP号通知,其中总结了副总理陈红河在关于《土地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草案、《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管理条例草案》、《土地价格管理条例草案》、《国家收回土地时补偿、支持和安置管理条例草案》的会议上做出的结论。
在通知中,副总理要求起草机构(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财政部)认真研究、汇总、研究、吸收并充分阐述政府成员、各部委、部门、地方、机构、组织、协会、工会和专家的意见。
确保法令草案只规定2024年《土地法》赋予的内容和任务,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放权,并采用严格的检查监督机制和手段;简化行政程序,在行政记录和行政程序的管理、部署和实施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转型。
起草机关要主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审查法令草案内容,确保法令草案按照政府领导的指示完成;确保充分研究、吸收和解释各部门、地方、机关、组织、工会、协会和专家提出的意见。
副总理责成司法部再次审查每项法令草案,确保其符合党的主张、国家的政策和总理的指示;符合宪法、合法性、一致性以及与现行法律体系的同步性,特别是与指导实施和具体实施2024年土地法的法令草案的一致性和同步性;确保2024年土地法规定的内容和任务得到充分规范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实施。
对于每项法令草案,副总理要求起草机关主持并配合相关部委、行业和机构,重点审议并吸收会议上提出的意见,按照以下方向完善法令草案:
法令细化了《土地法》若干条款的实施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采纳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和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对法令草案第13、14、21、22、58和63条的意见。采纳专家意见,完善法令草案第25条关于土地使用配额分配原则和标准的规定。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应明确界定“紧急情况”和“不可抗力”的概念,确保其清晰、具体、可行且易于适用。特别是,在规定省人民议会负责决定紧急情况和不可抗力案件时,法令草案必须规定具体的标准作为决定的依据。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审查与规划问题相关的条款,完善草案,确保其与《土地法》和《规划法》的规定相一致并得到遵守。接受计划投资部关于在《规划法》和第37/2021/ND-CP号关于《规划法》实施细则的议定中,适用《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国防用地和安全用地法令草案》条款的实施细则的意见。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应积极配合计划投资部完成法令草案中有关招标的规定。计划投资部应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密切配合,并于2024年6月16日前向政府提交规范土地项目招标的法令。
自然资源环境部将主持并配合建设部审查有关地下工程用地和地上空间的规定,并在法令颁布时完善该项内容,避免法律空白。
关于海侵项目管理规定,自然资源环境部将牵头并配合农业农村发展部、建设部、计划投资部、司法部等部门明确海侵项目的概念,在此基础上,明确界定自然灾害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项目是否属于海侵项目。
对自然灾害预防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成果形成的土地区域,要明确其是否在批准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并在此基础上依法明确该土地区域的管理使用机制。
土地价格管理法令
关于盈余法成本,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必须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确定。规定必须明确、具体,确保准确性、完整性、不重复性,并继承第12/2024/ND-CP号法令的规定。法令条款的增加、调整和修改必须明确说明:法律依据、实践依据,并确保与相关法律相一致。
关于土地估价培训规章,建议在2024年5月24日的会议上采纳副总理的意见,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制定培训计划框架,建立从事土地价格、土地估价等咨询的机构和个人的信息数据库,以履行国家管理职能,同时参考财政部关于土地估价和价格咨询的培训和管理流程。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正积极与专家裴进寿合作,完善相关内容。
关于土地估价咨询执业条件: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主持并配合财政部和越南估价协会严格规范执业条件、管理监督机制和对执业违规行为的处罚。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管理条例草案
对于土地租金减免,财政部将主持并配合计划投资部审查法令草案内容,确保与现行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对于过渡处理条例中附加付款内容,财政部积极配合专家Can Van Luc博士进行研究,并制定完善方案报政府审议。
对于PPP项目的豁免政策,财政部除法令草案中提到的领域外,还增加了政府规定的其他领域。
财政部根据政府工作条例,紧急完成法令草案,向议员征求意见。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支持和安置条例草案
自然资源环境部负责牵头、配合财政部统一规定:(一)拆除属于公共资产的土地上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等的处理;(二)投资者预付土地拆迁款的处理。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对该法令草案与2024年土地法其他法令草案一起进行审查,以完善该草案的规范范围,使该草案能够规范有关补偿、场地清理和重新安置的所有问题和内容。
自然资源环境部要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保障性住房、购买商品房服务补偿安置工作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