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国会代表讨论允许《土地法》、《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的提案。
6月20日上午,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议程中分组讨论了修改和补充第31/2024/QH15号土地法、第27/2023/QH15号住房法、第29/2023/QH15号房地产经营法、第32/2024/QH15号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干省、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讨论。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并指导了讨论。
根据政府的建议,颁布修改和补充第31/2024/QH15号土地法、第27/2023/QH15号住房法、第29/2023/QH15号房地产经营法、第32/2024/QH15号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目的是使《土地法》、《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而不是2025年1月1日。其中,拟将《土地法》第255条第10款和第260条第4款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目的是将《土地法》、《房屋法》、《房地产经营法》的创新内容落到实处,及时克服现行法律存在的局限性,疏通土地资源,完善房地产市场,增强国家发展新动能,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同时,提高管理的效益和效率,创造条件让企业和群众尽快享受到有利于地方的创新政策,如保障社会住房政策、少数民族生产用地政策、被征地群众权益、简化行政手续等。
在第三组讨论环节,省委委员、国会代表团副团长——乂安省代表泰氏安忠(Thai Thi An Chung)表示担忧,他认为,指导实施上述法律的法令和文件尚不完善,宣传、普及和推广工作也不够到位。同时,现实情况是,这些法律难度很大,有很多新内容,甚至工作人员也需要一些时间来学习。

因此,代表泰氏安忠建议将上述法律的生效日期定为2025年1月1日,以便有更多时间认真制定指导性文件,宣传和透彻理解法律的新要点。
乂安省代表团专职国会议员陈一明先生在研究政府建议时表示,建议内容尚未提及调整上述法律生效日期(自2024年8月1日起)的影响、紧迫性和必要性;尚未说明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直接影响。
同时,乂安省代表也表示,他非常担心这四部法律如果提前5个月生效会对地方执法造成什么影响,因为目前还不清楚地方是如何根据权限发布指导实施这些法律的文件的;而从现在到拟议生效日期2024年8月1日,只剩下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

因此,陈一明代表赞同国会经济委员会在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即要考虑困难和障碍,以决定是否批准上述四项法律早日生效。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委、乂安省国会代表陈德顺少将表示,他同意上述法律在具备理由,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下,提前生效,即按照政府的建议,于2024年8月1日生效。
但少将建议政府、各部委、省人民议会积极落实并及时发布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分法文件,以确保法律实施过程顺利进行并减少问题。

此前,上午,国会在奠基堂举行工作会议,观看了首都规划视频;会议讨论了2021-2030年河内首都规划(展望2050年)以及2045年河内首都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展望20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