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处理

March 10, 2016 16:18

(Baonghean)- 越南国会第十三届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1日起通过了《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共9章125条,包括多项修正条款,旨在确保参保人员的公平、平等,保障人民的社会保障权利,补充若干相关制度,并确定越南社会保险的法律地位:国家机关,负责执行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管理和使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检查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并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任务。《社会保险法修正案》新增内容如下:

四、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检举和处理

1.修改关于未缴或者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罚款规定,罚款金额为按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时间计算的上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平均投资利率的2倍(现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利息)。

2.补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违法行为处罚权限:

越南社会保障总局局长、省社会保障机构局长和越南社会保障总局决定设立的专门检查组组长有权实施以下处罚:

- 越南社会保障局局长有权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VPHC)第 46 条第 4 款的规定实施处罚;

- 省社会保险局局长有权根据《行政违法处理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实施处罚;

- 越南社会保障总局设立的专业检查组组长有权根据《行政违法处罚法》第 46 条第 3 款的规定实施处罚。

前款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处罚权人,可以授权其副职实施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经办监察人员行​​政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额、处罚形式、补救措施、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应当符合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的规定。

ư vấn hướng dẫn người lao động tìm việc và hưởng chế độ bảo hiểm thất nghiệp. (Ảnh: TTXVN)
为劳动者就业和享受失业保险金提供咨询和指导。(图片:越通社)

五、有关部门在实施社会保险中的职责。

1.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部长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职责

——制定社会保险战略、规划和发展计划。

- 制定社会保险政策和法规;提交国家主管部门颁布或根据权力颁布社会保险法律文件。

- 制定并向政府提交发展社会保险参与者的目标。

——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政策法规。

——指导、督导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实施。

- 监察、审查、处理违反社会保险规定之事件,解决有关社会保险之投诉及检举,但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者除外。

- 提请政府决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职工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

——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

——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培训。

——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

- 每年向政府报告社会保险实施情况。

2.财政部长的职责

- 制定并报国家主管部门颁布或依法颁布社会保险财务管理机制、社会保险管理费用。

——检查、审查、处理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投诉、举报。

- 每年向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部长提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以便汇总并向政府报告。

3.各级人民委员会的职责

——指导、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政策法规。

- 在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制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展目标,报同级人民议会决定。

——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

——检查、审查、处理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解决投诉、举报。

- 向国家主管部门建议修改和补充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

Cứ tri Bùi Minh Trí kiến nghị về vấn đề chi trả bảo hiểm y tế
裴明智代表就医疗保险支付问题提出建议。

四、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和责任

a.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

- 具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情况专项稽查功能

- 要求雇主出示劳动管理簿、工资单等与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有关的信息和文件;向核发营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的商业登记机关或主管部门索取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营业证明或设立决定的复印件。

- 税务机关提供组织或个人的税务代码;每年定期提供有关工资成本的信息,以便企业或组织进行税务计算。

- 每6个月,地方国家劳动力管理机构应提供该地区劳动力使用情况和变化情况的信息。

b.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

* 其他职责:

- 越南社会保障参与并配合劳动、荣军和社会部、财政部以及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保全、发展和平衡。

- 每年确认每位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提供完整、及时的缴纳及福利待遇信息。

- 每年提供员工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供雇主公开。

- 地方社会保险机构每年向同级人民委员会报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实施情况。

* 免除介绍员工及其亲属到医疗评估委员会评估工作能力下降程度的责任。

Một điểm chi trả lương hưu, trợ cấp bảo hiểm xã hội. (Ảnh: Minh Quyết/TTXVN)
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缴纳点。(图片来源:Minh Quyet/VNA)

5.工会组织、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a. 工会权利

——维护参加社会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 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信息。

- 监测并向主管部门建议处理社会保险违法行为。

- 对违反社会保险法规,侵害职工和劳动集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工会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b.工会组织的职责。

——向职工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

——参与检查、审核社会保险法律实施情况。

- 提出、参与制定、修改和补充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

c. 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

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在各自职责任务范围内负责宣传、动员人民、工会会员、协会会员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律,主动参加适合自己和家庭的社会保险种类;参与维护工会会员、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批评,配合国家机关制定社会保险政策、法律;依法监督社会保险政策、法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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