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外非法劳工困难

庆利 DNUM_AGZADZCABI 09:18

(Baonghean) - 目前,保护义安省海外公民免受非法劳工侵害的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

维护公民权益的“桥梁”

家住门楼镇义和坊新田小区的阮文年先生,有个女儿名叫阮氏华(1988年出生),她出国打工,不幸在中国福建遭遇车祸身亡。2017年7月18日,阮先生向义安省外事厅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创造条件,帮助我的家人尽快将她的遗体运回家乡”。

困难在于N先生及其家人没有护照,因此外交部在收到越南驻华大使馆的N先生的申请和核实信息后,发来文件请求领事司(外交部)协助N先生和另外两名家人前往中国,将H女士的骨灰接回家乡安葬。

Lao động Nghệ An đăng ký làm thủ tục xuất nhập cảnh. Ảnh: Doãn Hòa
义安省工人办理移民登记手续。图片来源:Doan Hoa

事实上,像N先生一家这样得到及时支持和帮助的案例并不鲜见。例如,2017年10月10日,外交部收到领事司(外交部)的通知,要求核实4名涉嫌被骗卖到中国的女性公民的亲属情况。

2017年9月28日,一名姓Hung的男子在网上结识了四名女性公民(分别来自Tuong Duong县Tam Dinh和Xa Luong乡),并承诺帮她们找工作。之后,她们被带到芒街口岸,交给一名身份不明的中国男子。受害者随后逃脱,并托人通知越南驻华总领事馆。这四人均身无分文,也没有身份证件。

接获该消息后,为尽快解决公民回国问题,外交部已向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批示,要求联系并通知上述4名公民的家属,指示家属向公民保护基金缴纳款项,以办理相关手续。

近日(2018年1月25日),义安省外交部收到领事司的指示,要求协助核实越南公民武文彪(Vo Van P)的亲属信息。武文彪生于1994年,籍贯宜禄县宜龙市,在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因不明原因死亡。外交部已通知遇难者家属,并指示其联系领事司,办理将遇难者接回国的必要手续。

外交部侨务司领事部主任武文强表示:2017年,外交部配合有关部门共解决21起/56名义安省侨胞的案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违反移民法、居住在老挝、泰国、中国、白俄罗斯等地……因交通事故、沉船事故、被贩卖到国外而死亡。外交部支持并协助侨胞联系地方政府和家属,告知他们相关情况,指导家属联系外交部领事部或越南驻外使领馆办理相关手续,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有些亲属在国外工作了十多年,却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他们的家人也曾向外交部寻求帮助,联系相关机构寻找他们。幸运的是,家人最终联系上了,出国打工的人也已经回国了。” 江先生说。

保护非法劳工困难

然而,我省对在国外非法或违法就业公民的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这些主体不仅得不到依法保障的保险制度、政策和劳动权益,而且当公民在国外遭遇风险和不幸(被谋杀、遭遇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因病死亡等)时,核实其身份、介入将遗体运回国也十分困难。

由于工人没有在国外越南代表机构登记国籍,为了在出现事故或风险时能够帮助和保护他们,代表机构从收到信息时起必须花费一定的时间进行核实。

Người dân đăng ký làm thủ tục xuất nhập cảnh. Ảnh: Doãn Hòa
人们办理移民登记手续。图片来源:Doan Hoa

例如,2018年1月11日,外交部收到领事司的来函,核实在厄瓜多尔被捕的一名义安省公民的身份,其姓名为阮心亚(Nguyen Tam A),来自义安省义禄县。据越南驻智利大使馆(也驻厄瓜多尔)称,该人与另外两人从厄瓜多尔飞往马德里(西班牙),但由于身份证件无效,被西班牙当局拒绝入境,并于2017年12月25日被遣返回厄瓜多尔。

越南驻智利大使馆通过电话采访了Tam A,他表示自己在一名名叫Huy的越南人带领下,经越南-迪拜-阿根廷-厄瓜多尔-西班牙(但据厄瓜多尔当局称,他是从哥伦比亚入境)前往西班牙。为此,外交部不得不向省警察局发出通知,请求其协助核实其亲属的详细信息。经省警察局核实,该人居住在义禄县关行镇。Tam A随后获得了Ecoador国际移民组织发放的回国预售票。

此外,对于非法入境的非法劳工,除了会被监禁外,还会被驱逐出境,并不得不自行寻找经济来源支付费用、购买回国的机票,因为公民保护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预付款或担保或押金的原则。大多数劳工家庭情况困难,因此当亲属被要求支付机票和罚款时,许多家庭无法出来或少付,因此劳工在国外被拘留的时间被延长。

2017年,义安省外交部收到多份领事局(外交部)关于类似案件的公函,其中大部分发生在白俄罗斯共和国(约20多起)。例如,来自义安省的公民黄文德(Hoang Van D)和黎明Q(Le Minh Q)因违反白俄罗斯出入境规定,于2018年2月2日出狱。据越南驻白俄罗斯大使馆通告,每人购票回国的罚款为1000美元,罚款(因第二次被捕并服刑2个月,从拘留所到机场接送公民的费用为200美元),共计1200美元(相当于每人2730万越南盾)。

针对上述情况,除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党的政策和国家关于劳务输出的法律法规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公民进行培训,宣传和执行有关保护海外越南公民的法律文件、条约和国际协定;加强国内外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流,为及时保护公民提供服务;将劳务质量与培训结合起来,提高劳务人员出国工作的纪律意识,了解东道国的法律、风俗习惯和文化;定期提醒劳务人员出国工作时在某些市场可能遇到的危险和风险,让劳务人员了解并主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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