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单位自主权实施中的困难
(Baonghean.vn)-该省公共服务单位自治机制第 43/2006 号法令和第 16/2015 号法令的实施进展仍然缓慢;许多单位仍然犹豫不决、不知所措。这是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监督代表团在与财政厅举行的关于公共行政单位自治机制实施内容的工作会议上的评估。
根据财政部领导的报告,为执行政府第16/2015/ND-CP号法令,财政部已发布文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制定实施计划。同时,财政部还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分类。
| 3月23日下午,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监督代表团,由省委委员、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东同志率领,与财政部就公共服务单位自治机制实施情况举行了工作会议。 |
因此,自治单位分为 4 类:自担运营成本的公共服务单位;自担部分日常成本的公共服务单位;由国家担保运营成本的公共服务单位;以及自担日常开支和投资开支并采用类似企业的融资机制的公共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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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副部长阮玉德同志汇报了全省公共行政单位自治机制实施情况。照片:Thanh Le。 |
鉴于预算困难,财政部门近期将收集、审查并分类哪些单位符合条件,可以转为常规支出自主权、投资支出自主权以及完全自主权,以减轻预算负担并增强单位的自主性。因此,2017年,该省重点关注卫生部门的单位。
关于政府第43号法令和第16号法令的执行情况,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泰氏安钟同志反映:通过对多个单位的考察,发现我省行政机关自治机制的落实速度太慢。具体而言,法令早在2015年就已颁布,但省政府直到2017年才出台实施计划。省人民委员会和财政厅直到2017年才发出文件,敦促各单位落实执行。
“许多单位在落实自治机制方面仍然感到困惑,因为没有一个统筹单位进行咨询。例如,哈辉塔中学的督导组和校领导仍然不明白什么是自治,是哪种类型的自治。”——泰氏安钟同志说道。
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邓光红同志也持相同观点,他建议:“通过这种监督,法律委员会应该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派主管单位彻底执行该法令,不要让目前的总体情况继续下去。”
根据政府第22号法令,省政府已开始实施公共服务单位股份制改革,目前已有7/131个单位由省人民委员会指定执行。司法部部长黄国豪同志疑惑道:“难点究竟在哪里?——完全自主的公共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机制向股份制改革转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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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德东同志宣布工作会议结束。摄影:Thanh Le。 |
关于公共服务单位自治机制的实施情况,财政部副部长阮玉德表示:“目前,公共服务行政单位的自治仅限于预算拨款的自主性。因此,它们仍然处于竞相申请人员编制的状态,因为人员越多,拨款就越多。”
针对监督代表团提出的问题,财政部副部长表示:第16/2015-ND-CP号法令的实施由内政部牵头。但是,具体实施则取决于各单位的学习和执行。
虽然法令已经颁布,但各部委和部门的指导文件尚未协调一致,因此该部门尚未发布。关于行政服务单位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问题,阮玉德同志表示:该部门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将公共服务单位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一个单位符合相关标准。
在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澄清了监督代表团成员对服务价格、公共服务单位自主控制机制、内部支出条例制定、公共服务行政单位股份制改革后国家资产管理、公共服务单位人员配备自主权等方面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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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机制帮助荣市综合医院开发了许多新技术。(图片:Document) |
根据对自主机制实施结果和局限性的评估,潘德东同志要求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实施计划,加强监督、评估、检查、控制,坚决将符合条件的单位转变为自主自负的机制。
同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公共服务清单。据此,主管部门须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以此为基础,既能逐步减少国家拨款,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 截至2016年底,该省共有1901个公共服务单位。根据政府第43/2006号法令和第16/2015号法令实施的自治机制,其中21个服务单位自行承担运营成本;272个单位部分自给自足日常开支;1608个单位的全部运营成本由国家承担。 |
Thanh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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