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德忠先生被起诉并被暂时拘留
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决定对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先生提起公诉,以调查其窃取国家机密文件的行为。
8月28日,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对被告人李某作出起诉决定、拘役4个月的逮捕令、对其住所、工作场所的搜查令。阮德忠(生于 1967 年,居住于河内市东多区忠烈坊,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因违反 2015 年《刑法典》(2017 年修正和补充)第 337 条规定的“窃取国家秘密文件”行为而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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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德忠先生。 |
上述决定、命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公安部安全侦查局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目前,公安部安全侦查局正在紧急调查,查明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此前,在案件中“窃取国家机密文件”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已起诉3名犯罪嫌疑人:阮英玉,1974年出生,家住龙边郡菩提坊,目前任职于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支援组编辑部秘书室;阮黄忠,1983年出生,家住河内市二征夫人郡白藤坊,是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司机;范光勇,1983年出生,家住河内市清治郡新朝乡,曾任公安部贪污、经济、走私犯罪侦查警察局(C03)局警官。
此外,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被暂时停职,以核实和追究另外两起案件的责任。一是日强技术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日强公司)、河内市计划投资厅及相关单位发生的“走私”、“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洗钱”、“违反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二是河内市发生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