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越南河粉餐厅老板和 12 人因在 1 号高速公路上燃放烟花和跳舞而被起诉
警方已对越南河粉餐厅老板和 12 名被告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生日聚会期间在 1 号高速公路上燃放烟花和跳舞。
1 月 19 日,前江省蔡莱镇警察局侦查局对 13 名嫌疑人展开起诉,以调查“扰乱公共秩序”,在1号公路上发生烟花跳楼事件。

据初步调查,1月9日下午6点左右,黎清科(Le Thanh Khoa,35岁)在位于蔡莱镇Nhi My坊1号国道旁自己经营的越南粉餐厅举办生日聚会。
Khoa邀请了许多亲朋好友前来参加,他租了一个剧院,搭起了一个舞台,并启用了一支高功率的乐队来演唱。
当天晚上10点左右,陈青勇又拿了5箱烟花,摆放在1号国道中央隔离带上点燃,以“享受”聚会。
烟花燃放时,约20名群众跑出街内跳舞、拍摄、拍照,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接报后,前江省公安厅指示刑警局、蔡莱镇公安局配合处置,疏散人群,暂时拘留多名嫌疑人,并传唤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
经初步核实,Dung承认自己拿了柬埔寨朋友送的烟花爆竹去燃放。
警方正继续调查此案,查明真相,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