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专门扰乱公共秩序的女子提起诉讼
6月28日,林同省警察厅侦查机关宣布,已立案侦查,对被告人杜氏玉姮(1986年出生,林同省大花爱县大花乡)提起诉讼,并暂时拘留其,以调查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初步调查结果认定杜氏玉姝经常煽动民众大规模聚集,违反法律,影响当地治安。

2024 年和 2025 年,杜氏玉姝多次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机构递交请愿书和信函,错误地反映了当地土地纠纷案件的解决结果,包括对主管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了错误评价。
林同省警察要求与杜氏玉姝的犯罪行为有关的机构和组织主动到林同省警察侦查局报到,以便接收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