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因向公交车司机勒索钱财被起诉
武文进(Vu Van Tien)撰写了这篇文章,并将其发布在Phap Luat Plus网站上,随后又将其发布到Facebook上。武文进与司机约好见面,并收取了5000万越南盾以删除文章,但随后被警方逮捕。
1月27日,宣光省警方侦查警察局宣布,已因敲诈勒索罪起诉并拘留武文进(Vu Van Tien,50岁,居住于宣光市农进坊)。
警方调查局在调查过程中澄清,1月18日,武文进在“法轮功”网站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王牌车’强安猖獗,挑战当局”的帖子。随后,武文进在其个人脸书页面上发布了该帖子。
由于担心对强安公司的经营和运输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位于宣光市新河坊8组的强安运输旅游服务股份公司(俗称强安客车公司,简称强安客车公司)29B-13469号客车的车主韩忠邦先生(35岁,居住于河内市纸桥郡狄文后坊)联系田先生,要求其删除已发布的文章。然而,田先生不仅没有删除,还告诉韩忠邦,他还有一些关于强安客车公司违规行为的文章和剪辑,田先生尚未发布,是否继续发布由田先生决定。
面对这种情况,Bang先生与Cuong An公司的成员进行了讨论,并同意向Tien支付5000万越南盾,以便Tien删除发布的文章,从现在起不再撰写或发布有关Cuong An公交公司的任何内容,同时指派Bang先生与Tien会面。
1月21日,Bang先生约Tien到Tinh先生位于宣光市新河坊12组的餐厅喝酒、聊天……当天下午6点30分左右,坐在餐桌旁,Tien收到Bang先生5000万越南盾后,将钱放入外套口袋,并拿出手机从个人脸书页面上删除了有关强安公交公司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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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光省警方听取了武文进的陈述。 |
这时,宣光省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组赶来,当场抓获了田某,并在田某上衣口袋里暂时没收了一个密封的信封。民警打开检查,发现了田某刚从Bang先生那里收到的5000万越南盾。
据宣光省警方通报,2016年1月1日,武文进与《越南法律报》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据此,《越南法律报》向武文进颁发了编号为053/PLVN的合作者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6月31日)和编号为395/PLVN的职员兼记者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越南法律公司尚未与武文进签署任何协议,也未向其颁发官员兼记者证。然而,武文进过去仍使用已过期的官员兼记者证联系、收集信息并撰写文章,揭露宣光省个人和组织的违法行为。
警方扩大对武文进个人背景的调查,并澄清,2001年1月20日,武文进多次抵抗执法人员、扰乱社会秩序、非法运输矿石、违反森林开发和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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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是 Vu Van Tien。 |
武文进被捕后,许多个人和组织向宣光省公安厅举报武文进涉嫌敲诈勒索其财产。目前,侦查局已接手此案,依法进行调查、查明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