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被告因 Quy Hop 非法开采石材案被起诉
(Baonghean.vn)——7月30日,乂安省警方侦查警察局决定对被告人陶春阳(Dao Xuan Duong,1986年出生),居住于归合县三合乡,因“违反资源研究、勘探和开发规定”罪,依据《刑法》第227条第2款规定提起公诉。
Dao Xuan Duong 是位于 Quy Hop 区的 Duong Tuyet 贸易和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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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警察调查局决定对嫌疑人陶春阳提起公诉。图片来源:平明 |
此前,2021年7月13日下午3点,在省委常委、义安省警察局局长范世松少将的直接领导下,经济警察局与省警察局机动警察局配合检查、侦查并逮捕了23名正在使用机械设备的嫌疑人。非法采石位于 Quy Hop 县 Chau Loc 乡 Ken 村 Pha Cum 山区。
非法采矿活动的组织者是陈文湾(生于1970年),居住在归合县明合乡明春村。非法开采的各种矿物(白色大理石)总量为12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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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义安省警察局局长范世松少将亲临现场。图片:Trong Tuan |
2021年7月23日,乂安省警察总局侦查警察局根据《刑法》第227条第2款,以“违反资源研究、勘探、开发规定”罪名对陈文湾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决定及拘留命令。
因此,截至目前,乂安省警察局调查警察局已起诉并暂时拘留了2名犯罪嫌疑人,他们涉嫌于2021年7月13日发生在乂安省归合县周禄乡肯村的“违反资源研究、勘探和开采规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