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被告因在 Quy Hop 非法开采石材而被起诉
(Baonghean.vn)7月30日,乂安省警方侦查局决定对被告人陶春阳(1986年出生),家住归合县三合乡,因犯“违反自然资源研究、勘探、开发规定”罪,依据刑法第227条第2款规定提起公诉。
Dao Xuan Duong 是位于 Quy Hop 县的 Duong Tuyet 贸易和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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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警察调查局决定对嫌疑人陶春阳提起公诉。图片来源:平明省 |
此前,2021年7月13日下午3点,在省委常委、义安省公安局局长范世松少将的直接领导下,经济警察局与省公安机动警察局配合检查、侦查、逮捕了23名正在使用机械设备的嫌疑人。非法采石位于 Quy Hop 县 Chau Loc 公社 Ken 村 Pha Cum 山区。
上述非法采矿活动的组织者为陈文湾(生于1970年),居住于归合县明合乡明春村。非法开采各类矿物(白色大理石)总量为12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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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乂安省警察局局长范世松少将在现场直接指挥。图片:Trong Tuan |
2021年7月23日,乂安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依据越南刑法第227条第2款之规定,以“违反资源研究、勘探、开采规定”罪名对陈文湾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决定及拘留命令。
因此,截至目前,乂安省警察局侦查局已起诉并暂时拘留了2名犯罪嫌疑人,他们涉嫌2021年7月13日发生在乂安省归合县周禄乡肯村的“违反资源研究、勘探和开采规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