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犯罪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Baonghean.vn)- 居住在义禄县的阮文静先生询问:刑事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哪些罪行不受刑事诉讼时效限制?
回复:
刑事追诉是依法对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人,通过立案、起诉、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的刑事诉讼措施,使该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即受到惩罚的过程。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具有犯罪行为能力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社会危险性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追诉时效,是本法规定的期间,超过该期间,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保持第二十七条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规定:刑事诉讼时效如下:
a) 罪行较轻,判处 5 年;
b) 严重犯罪,判处10年;
c) 严重犯罪,判处15年;
d)对于特别严重的犯罪,可判处20年。
刑事追诉期间,自犯罪发生之日起计算。犯罪人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又犯新罪,且该新罪规定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的,原罪的追诉期间从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犯罪分子故意逃避逮捕,被通缉的,追诉期限从自首或者被逮捕时起重新计算。
第二十八条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规定:刑事起诉无诉讼时效因犯下列罪行:
1.本法第十三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本法第二十六章规定的破坏和平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
3、贪污财产罪,属于本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受贿罪,属于本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上述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犯罪规定,体现了对影响建立和保护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维护和平、打击侵略战争和腐败犯罪的坚决和不妥协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