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的处罚
(Baonghean.vn)——驾驶水上交通工具违反水上交通安全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人,将如何受到处罚?这是Thanh Chuong县一位农村妇女关心的问题。
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272条规定了违反水上运输车辆管制规定罪,具体如下:
1.驾驶水上交通工具违反水上交通安全规定,造成他人损害,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年至5年有期徒刑:
a) 导致死亡;
b) 造成 1 人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身体伤害率达到 61% 或以上;
c)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在61%至121%之间;
d)造成财产损失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a)未持有与规定岗位、车辆类型相适应的学位、职业能力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 在饮酒、啤酒等酒精饮料状态下,血液或呼吸酒精浓度超过规定值,或者使用毒品或其他强烈兴奋剂的;
c) 逃避责任或者故意不帮助被害人;
d) 不遵守指挥官或有权控制和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人员的命令;
d)造成2人死亡;
e)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在122%至200%之间;
g)造成财产损失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a) 造成3人以上死亡;
b) 造成3人以上身体伤害或者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受伤率达到201%以上;
c)造成15亿越南盾以上的财产损失。
4.违反水上车辆管理规定,在有可能导致本条第3款a、b、c点之一的后果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阻止,则将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最高2年监禁或3个月至1年的监禁。
5.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 01 至 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