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雇用未满16周岁工人规定的处罚
荣市陈氏贤女士询问,违反雇用16岁以下工人规定的罪行如何处理?
第二百九十六条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订补充)规定:违反有关雇用未满16周岁的工人的规定罪如下:
1.雇用未满16岁的劳工从事繁重、危险工作或接触国家规定清单内的有毒物质的工作,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3年以下监禁或6个月至3年监禁:
a) 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尚未消除犯罪记录,而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
b) 造成他人健康伤害或损害,且人身伤害率达到31%至60%;
c)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在31%至60%之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a)实施该罪行两次以上;
b) 导致死亡;
c) 造成他人健康伤害或损害,且人身伤害率达到61%以上;
d) 造成 2 人或以上人员的健康受伤或损害,且该等人员的总体身体受伤率在 61% 至 121% 之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 造成两人以上死亡;
b) 造成 2 人或以上人员的健康受伤或损害,且该等人员的总体受伤率达到 122% 或以上。
4.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并禁止其在01至05年内从事某一职业或某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