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乡(Thanh Chuong)土地国家管理检查:综合弱点
(Baonghean)- 尽管检查期只有18个月(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但检查组根据清章县委常委会的决定指出,清河乡对实施土地国家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组织工作薄弱......
很多错误
为了评估清河公社党委的土地国家管理工作,检查组根据清章县委常委会2019年7月26日第3317-QD/HU号决定,检查了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公社人民委员会的政策和监督;以下任务的执行情况:宣传、普及和教育有关土地国家管理的法律规定,遵守有关土地租赁、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法律规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执行土地管理责任规定......
经查,在公社人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的31.01公顷农用土地总面积中,有18.89公顷以土地租赁费出租给群众使用;有12.12公顷由村管理,出租给群众使用。2013年,清河公社人民委员会与清章电信中心签订了320平方米的租赁合同。2总部所在地范围内的土地用于建设Vinaphone发射站,使用期限为10年(2013年至2023年),公司向乡人民委员会支付的土地租金为1,200,000越南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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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黄文南(Hoang Van Nam)撰写了一份请愿书,谴责清河乡(Thanh Ha)的一系列土地侵权行为。图片:Nhat Lan |
清河乡人民委员会已确认并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案例有6起。其中包括个人:14村陈文胜先生,转让了920平方米土地。2芽莼田的水稻田转变为经济作物田(茶叶);阮文山先生(14 号村)转让了 929.9 平方米2水稻田转为经济作物田;Tran Van Minh 先生(14 号村)转产了 364 平方米2水稻田改为水产养殖用地;Pham Duc Sy 先生(4 号村)转让了 649 平方米2水稻田改为水产养殖用地;范德一先生(14村)将芽鎏乡1号地块492号地块的部分土地(原为生产林地)改为工业茶园;阮功越先生(13村)将2块水稻田(共1,064.7平方米)改作农业用途2东卫上乡的水产养殖用地。土地官员和清河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已确认这些土地用途的改变。
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清河乡人民委员会未组织相关会议、研讨会,对土地法进行宣传教育。
清河乡共有土地使用户2374户(其中住宅用地1254户,农业用地1120户)。所有户均已办理土地使用证。其中,已办妥土地使用证的户702户(其中住宅用地228户,农业用地474户),未办妥土地使用证的户1672户(其中住宅用地1026户,农业用地646户)。
截至2018年10月,清河乡土地使用权测量、申报、登记和颁发证书项目已结束,但咨询单位尚未将1672份已申报、登记和批准的卷宗移交给当地管理。此外,该乡在2004年7月1日之前,曾有98起未经批准的土地分配案件。目前,已颁发证书55件,其余43件尚未颁发……
根据规定,清河乡人民委员会负责对土地使用者进行检查和监督,以发现、预防和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然而,清河乡人民委员会并未制定土地国家管理检查计划,仅在收到公民和相关机构的信息、反馈和建议后,对两起案件进行了检查和处理。其中,陈大喜(14村)先生在多伊甘武大(Duoi Ganh Vuc Dai)的林地上建房,范德世(13村)先生在梅川(Mui Thuyen)山区的林地上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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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乡林地上非法建造的房屋。图片来源:Nhat Lan |
在陈大喜先生的案件中,清河乡人民委员会在制定行政违规记录后,曾发出罚款决定,但由于决定错误而不得不撤销;随后,又发出了采取补救措施的决定。然而,陈大喜先生的家人虽然缴纳了罚款,但并未将土地恢复到违规前的状态。清章县人民委员会多次发出文件进行督促、提醒和批评,但清河乡人民委员会仍然没有彻底处理此事。
就范德世先生一案而言,2018年,他在梅川县林地上升级改造了临时住房并扩大了房屋面积,但清河乡人民委员会并未及时检查发现。直到媒体报道(义安报2019年3月21日刊登)时,县人民委员会才于2019年3月25日签发了第424/UBND-TNMT号文件,指示检查、核实和处理。虽然清章县人民委员会曾发文责成清河乡人民委员会整顿土地管理并处理此违法行为,但至今未出台明确的处理措施。
此外,从2018年初到2019年6月,清河乡仍有3起土地纠纷和投诉案件尚未解决。这些案件包括:清河乡14组陈大喜先生在多伊甘武大林地上非法建造房屋案;范德先生在梅川地区林地上建造房屋案;以及范德先生侵占宝森池塘案……
针对陈大喜先生家属涉嫌土地行政违法的517号地块,清章县人民委员会责成清河乡人民委员会继续进行调查核实,明确该地块的来源,查明土地的合法使用人是哪个集体或个人,并报县人民委员会备案,以便依法审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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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喜先生使用的土地和房屋位于胡志明小道旁。图片:Nhat Lan |
原因明确,严肃整改
从检查组的报告中,清章县委指出了清河乡土地国家管理中出现违法和失误的原因,即:以原2015年至2019年5月担任乡党委书记、乡人民议会主席的阮廷静同志为首的乡常委会、党委执行委员会及常委会个别同志,由于领导和指导不到位,检查、监督、督促、提醒不到位,导致乡人民委员会出现上述局限性、缺点和违法行为。乡人民议会常委会尚未成立专门的土地国家管理作用监督组,以便清河乡人民委员会及时发现和建议彻底处理土地行政违法案件和未决申诉。
清河乡人民委员会在执行本乡土地国家管理工作中存在局限性、缺陷和违法行为,具体为:将人民委员会总部所在地内的土地出租给清章电信中心;未采取措施防止和彻底处理土地违法行为;在确认和允许6户家庭改变土地用途时违反规定;允许村直接管理12.12公顷公共土地,出租并向家庭收取公共土地使用费;在低费率测量地籍图后发放和交换土地使用权证,不符合颁发证书条件的文件数量仍然过高(1,672个,占70.4%)......
主要责任在清河乡人民委员会,首先由2015 - 2020年任期清河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兰先生负责,由2010 - 2015年任期清河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黄高峰先生负责;清河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邓有边先生共同承担部分责任;前土地官员黄文伦先生和现任土地官员黎文台先生承担部分责任,并对实施情况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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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兰先生看到林地上非法建设的照片时感到“震惊”(照片拍摄于2019年3月)。摄影:Nhat Lan |
清章县委要求清河公社党委组织召开总结会议,明确常委会、公社党委及有关个人对上述局限性、缺点和违法行为的原因和责任,以便根据党的规定进行研究和处理;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领导、指导公社人民委员会迅速克服上述局限性、缺点和违法行为(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要求清河乡人民委员会集中精力克服缺点、违法和错误;同时,组织召开审查会议,明确原因和乡人民委员会及相关个人对上述缺点、违法行为的责任,依法进行研究和处理(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加强对本地区土地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检查、发现、预防和及时处理;检查、审查并严格管理未分配的林业土地资金,不让其被侵占、占用和滥用……
关于清河乡土地国家管理问题,2019年3月,乂安报通过核实公民诉求,发表了一系列调查文章“清河公社因投诉“很热”在此,除了明确指出违法和错误之外,还肯定了清河乡政府在国家管理工作中缺乏责任感,并要求清章县进行检查、澄清并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