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处罚8名违反海上作业程序的渔船船主
自9月24日至27日的4天中,义安省综合考察团继续在海岸巡逻,检查该省管辖海域渔船的捕鱼作业程序。
经过4天的考察,代表团共检查渔船19艘,其中“三无”(未登记、未检验、未取得渔船技术安全证书)渔船13艘,其中宜切渔船5艘、宜光渔船4艘、琼龙渔船4艘;其他管理渔船6艘。

对照法律规定,代表团对8艘渔船船主立案处理,其中5艘渔船为“三无”渔船,其中3艘违反未正确标记渔船的规定,每艘被罚款75万越南盾;1艘渔船船主因在捕捞过程中未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被罚款40万越南盾;1艘渔船船主因未登记渔船,被罚款700万越南盾。

对于其他类型的渔船,共处理3艘,其中1艘船主因未保存捕捞日志被罚款750万越南盾;1艘船主因无船长执照被罚款400万越南盾;1艘船未持有渔船技术安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件被罚款115万越南盾。综合执法小组在本次检查中,对19艘受检渔船中的8艘进行了罚款,罚款总额达2230万越南盾。

义安省渔业监察厅厅长、检查组组长陈周成表示:“与以往检查相比,由于我省已动员力量督促‘三无’渔船办理许可证,此次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海上渔船的证件和手续。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并创造条件,要求渔民和船主重新申报渔船证件和手续,如发现不遵守手续的渔船,将进行记录并依法处以罚款。此外,检查组还主动调整了渔船检查时间,根据渔民在沿海水域的实际捕捞时间进行检查,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按照行政时间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