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越日职业培训中心项目而进行的土地征用提案
(Baonghean.vn)——根据相关部门和荣市人民委员会的意见,税务部门将向省人民委员会提议,考虑追缴免税土地租金,取消优惠政策,并收回土地以实施越日高素质职业培训中心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
近日,《义安报》通过文章揭露了荣市官宝坊越日高素质职业培训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越日中心)存在的不足和违规行为。以高质量职业培训中心为幌子的“土地侵占”项目“”、“核实越日中心的职业培训情况据调查,自 2023 年 2 月 14 日起,税务部门签发了第 62/CT-HKDTK 号文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了与越日中心有关的若干内容。
据税务部门称,越日中心是根据荣市人民委员会2003年12月18日第3020/QD-UB号决定设立的;省人民委员会租赁了2887平方米的土地。2根据2007年12月12日第599/QD-UBND.DC号决定,在荣市关包坊划拨土地用于建设高质量的越日中心项目,土地租赁期限为40年。根据社会化政策,越日中心自2011年1月至2047年12月底期间免交土地租金。

然而,截至2017年底,越日中心项目进度落后于计划,省人民委员会延长了其竣工期限。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12月1日第5830/QD.UBND号决定,该中心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在延期期间补缴款项;并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并投入运营,否则项目将被终止,土地将被收回,相关法律文件将被注销。2017年12月12日,荣市税务局公布了越日中心在土地使用进度延期期间需补缴的款项,金额为119,210,000越南盾。
2020年5月29日,荣市税务局在审查土地租金豁免情况后,发布第1681/CCT-KTr2号公函,确认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延期期限已届满,但越日中心项目仍未完工。与此同时,2021年1月28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发布第738/STNMT-QLD号公函,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了该地区进展缓慢的项目情况。公函指出,越日中心项目存在诸多问题,反映投资者将土地用于不当用途,用作仓库、车间和木材堆场。地方政府已多次通知和提醒,但至今仍未进行整改。经实地考察,发现投资方将土地用于错误用途(实习车间目前被用作锯木厂;培训后产品生产区目前被员工占用)。省人民委员会已将项目竣工期限延长至2019年11月30日前投入运营。然而,在实地考察时,项目尚未竣工,已建成项目未用于正确用途;项目违反了《投资法》、《土地法》以及《土地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投资方未严格遵守省人民委员会的延期决定。

2022年3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793/UBND.CN号文件,处理该地区进展缓慢的项目,其中包括越日中心项目。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税务局两次向越日中心税务登记地址邮寄工作邀请函,但均被退回。鉴于此,税务局请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就越日中心的土地用途发表意见(2022年11月16日第6840/CT-HKDTK号文件)。2023年1月3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以第22/STNMT-QLD号文件作出回应,内容如下:《土地法》仅规定土地使用进度延期24个月。如果延期到期,而投资者尚未投入使用土地,国家将收回土地,且不予补偿土地及土地附属资产,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没有规定可以第二次延期土地使用进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的意见,税务厅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追缴已免除越日高质量中心土地租金的款项;决定依法取消相关优惠;并依据《土地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收回土地。
税务局于2023年2月14日以第62/CT-HKDTK号文件提交的报告草案,随后省人民委员会于2023年2月22日以第1101/UBND-KT号公函对报告草案作出如下评论:“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规和省社会化激励政策规定,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检查、审查、明确企业是否符合享受社会化激励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供其依法考虑和处理。”

不改变主意!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2月22日第1101/UBND-KL号公函的指示,税务局已向永市人民委员会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计划与投资厅、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厅等部门发出文件,要求其就越日中心土地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具体而言,要求各部门澄清以下问题:规划、设计、项目投资期限;招聘、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职业教育培训领域社会化设施的类型、标准、规模和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不当使用的时间范围和区域;并就土地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或是否应收回土地提出意见。
请荣市人民委员会澄清以下内容:自土地租赁至今,越日中心将土地用于不当用途的时间段是多少?被用于不当用途的土地面积是多少平方米?2总计 2,887.0 米2土地租赁问题?荣市人民委员会对越日中心土地侵权行为的处理结果如何?同时,我们想请荣市人民委员会就越日中心是否因违反《土地法》第64条规定而被收回土地发表意见。

2023年8月28日,税务局代表在与《义安报》记者会面时表示,税务局已根据其职能和职责收到各部门和荣市人民委员会的书面答复。其中,建设厅认定,尽管省人民委员会延长了项目实施期限,但越日中心仍持续违反工期;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厅认定,自2018年至今,越日中心未参与职业教育领域的活动,也未向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厅报告年度和临时培训的招生情况;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在2023年2月3日的第22/STNMT-QLD号文件中重申了其观点,并要求进一步澄清项目延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的第4664/UBND-TNMT号文件表明,自省人民委员会租赁土地以来,越日中心并未将该土地用于建设高质量职业培训中心的正当用途。该土地面积为2,887平方米。2目前有 1 栋平顶房屋、1 座工厂,其余为空地;校园周围有围栏,大门上锁,未开放。
荣市人民委员会的观点是:“越日高素质职业培训中心使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2013年《土地法》第64条第1款第i项的规定:‘国家分配或租赁用于实施投资项目的土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连续12个月未使用,或土地使用进度落后于投资项目记录进度24个月,必须投入使用;如果土地仍未投入使用,则给予投资者24个月的延期使用期,但投资者必须在此期间向国家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款项;如果延期期满后投资者仍未投入使用土地,则国家将收回土地,不予补偿,但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问:税务部门将如何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和建议其审议和处理越日中心项目?税务部门代表答复:税务部门将汇总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荣市人民委员会的意见,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在报告中,税务部门将继续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依据《投资法》、《建设法》和《土地法》的规定,追缴免税土地租金,决定取消优惠政策,并收回土地以实施越日中心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