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四号文件
(Baonghean.vn)-6月17日上午,即第二个工作日,乂安省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二大决议会议继续听取关于总结十一届四中全会第四号决议执行情况“当前党的建设中几个紧迫问题”的专题报告,乂安省贯彻落实十一届四中全会第四号决议的成果等重要内容。
出席会议的有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阮德荣同志,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春山同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同志,省委常委同志,省各厅局、部门、行业、协会、中央和地方新闻机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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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领导出席会议 |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组委会主席阮友林同志直接传达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第四项决议执行情况总结“当前党的建设中面临的一些紧迫问题”的讲话,结合乂安省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第四项决议的成果。
会议肯定,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准确、正确地指出了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在领导和指导过程中体现了高度的政治决心,确保了严谨性、系统性和务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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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组织委员会主任阮友林同志就此问题作了汇报。 |
然而,决议中的许多内容并未达到既定目标。例如,一些规章制度尚未出台,例如党内民主条例、民主集中制原则条例、机关、单位领导干部职责条例等……对于不履行职责、公信力低下的干部,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制度来撤换。在自我批评和自我批评中,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害怕冲突的现象;对干部的考核仍然重优点轻缺点……
阮友林同志还提出了继续落实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的若干方向、任务和措施。据此,越共十二大决心坚决、坚持落实。要求各级党委集中精力审查落实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提出的紧迫问题。组织修改、补充党委工作条例,以落实决议。
创新改进党的组织活动,推动干部工作全面同步、层层衔接。建立吸引和使用人才的机制和政策。创新监督、检查和批评工作,通过组织、法律和政策机制,防止干部和党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下降。将落实中央四号决议与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建设、组织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简人员等文件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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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委员会与 Tri Le 公社官员(Que Phong)讨论了加强基层政治体系的问题。 |
根据省党常委会的任务,阮友林同志还认真学习贯彻省党委执行委员会2016年3月15日第02/NQ-TU号决议,该决议是省党委执行委员会关于2016-2020年期间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轮换、调动工作的第一项专门决议。
干部队伍轮换是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对计划内干部、年轻干部、女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潜力干部进行轮换,通过实践锻炼干部队伍,满足履行各级政治任务的需要,为干部长远发展创造条件。同时,要对两届以上干部和信度不高的干部进行轮换调动,逐步合理调整配置干部队伍,避免各部门、各地方出现“地方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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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动员工作,为1A国道升级工程清场凝聚了高度共识,确保按期完成(附图)。 |
在干部轮换调动中,要重视政治思想工作,既要激励和鼓励干部自觉学习,又要确保在轮换调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组织指令。对不遵守指令或利用轮换调动机会谋取个人利益的干部,要严肃处理。
轮换期男性至少3年,女性至少2年。各级党委要根据决议精神,组织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和计划。
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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