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黄光海受到纪律警告
政府总理签署决定,对财政部副部长黄光海给予警告处分。
总理刚刚签署了第 933/QD-TTg 号决定,对财政部副部长黄光海先生采取纪律处分。
财政部副部长黄光海先生。图片:胡志明市法律 |
具体而言,对财政部副部长黄光海先生因违反党员禁忌规定和党内关于干部、党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模范责任的规定,给予警告处分,中央检查委员会已于 2019 年 6 月 6 日以第 1190-QD/UBKTTW 号决定对其采取纪律处分。
此前,中央检查委员会第36次会议已审议并作出对黄光海先生的纪律处分决定。
中央检查委员会结论指出,黄光海先生没有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违反了党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关于党员不得做哪些事的规定,没有履行对干部、党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起到表率作用的责任,给党组织和财政部的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
根据党的关于对违反党纪党员处分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黄光海先生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