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惩戒贵州省非法砍伐森林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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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土地使用登记处官员陈氏海云女士因参与砍伐近两公顷森林,被归州县人民委员会以行政违规行为处以210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她还将考虑受到纪律处分。

>>>女区长因砍伐森林被罚款 2100 万越南盾

Một thời gian khá dài, ở huyện Quỳ Châu đã xảy ra tình trạng đầu nậu thuê dân khai thác làm nghèo  tài nguyên rừng (ảnh chụp năm 2014 tại địa bàn bản Kẻ Nính, xã Châu Hạnh).
长期以来,贵州县存在着经纪人雇佣人员砍伐、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照片拍摄于2014年周行乡柯宁村)。

协助砍伐森林

陈氏海云女士卷入的森林砍伐案发生在2016年4月初。该林区等级为1C,位于南奉区周行乡(归州)那帕旺洞197分区第1地块第5分区第35地块。具体而言,周行乡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组织了一项调查,将这片林地移交给了该地区的一些家庭。

在这些家庭中,居住在Ke Bang村的Vu Thi Bang女士预计将获得一块面积超过8.3公顷的林地,位于Na Pha Vang Doong 197分区,地块编号为1C,地块35,地块1,地块5。然而,林地的分配目前仅基于抽签决定,主管部门尚未就土地分配做出决定。

2016年2月,武氏鹏女士向周行乡人民委员会提交了砍伐森林、种植金合欢树的申请,但乡政府尚未同意。2016年2月22日,武氏鹏女士将陈氏海云女士叫到家中,商讨共同出资,在她预计分配到的5公顷林地上砍伐森林、种植金合欢树。

具体来说,Van女士负责种子和肥料的费用,Bang女士负责砍伐树木,到了收获季节,双方对半分配收益。双方的协议内容已经写好,但是由于需要征求家人的意见,所以双方都没有签字。由于Van女士的丈夫Luong Van Tuan先生不同意,所以合同后来被销毁。由于Bang女士之前要求Van女士代为保管600万越南盾,所以Bang女士请求并授权Van女士雇人砍伐树木并砍伐树木。由于是邻里关系,而且Bang女士经济条件较差,知识有限,Van女士同意作为她的代表。

2016年3月28日,范女士到Vi Van Doanh(居住在Chau Hanh乡Na Xen村)家,商讨砍伐森林事宜。Vi Van Doanh表示同意,并呼吁其他人加入。2016年4月初,Vi Van Doanh、Luong Van Meo和Loc Van Chau(均居住在Na Xen村)到范女士家商讨砍伐森林事宜,商定砍伐费用为每公顷220万越南盾,砍伐面积为5公顷。达成协议后,范女士预付给Doanh 100万越南盾。

收到预付款后,Vi Van Doanh、Luong Thi Nhung、Luong Van Meo、Vi Thi Khuyen、Loc Van Chau、Vi Thi Ngo、Loc Van Chung、Ha Thi Hang、Ha Van Son 和 Lang Thi Tuyet(均居住在 Na Xen 村)立即开始砍伐 Bang 女士预计分配到的林地。砍伐两天后,Van 女士来到 Doanh 家,继续预付 200 万越南盾给这群人。

2016年4月5日,该团体在砍伐森林时被当局发现并被停职。当时,超过1.9公顷的森林已被砍伐。停职10天后,梁氏蓉、魏氏娥和何氏姮前往范女士家,要求额外支付200万越南盾。范女士总共向雇佣他们砍伐森林的团体支付了500万越南盾。其中,440万越南盾是约定的工资,60万越南盾是给团体成员的(根据方女士的主意)。

经过调查核实,3861调查组认定,魏文营夫妇、梁氏绒、梁文苗、魏氏劝、禄文洲、魏氏娥、禄文忠、何氏恒、何氏山、郎氏雪等人为雇佣工人,对森林是否被砍伐一无所知,因此建议不追究其责任。梁英俊先生(陈氏海云女士的丈夫)未参与与该事件相关的具体行动。

关于武氏鹏女士,调查组认为,她在未收到土地划拨决定前,擅自主动雇人砍伐1.9万余亩森林,影响了保护林区的再生发展。

虽然Bang女士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其违反了第157/2013/ND-CP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对违反森林管理、森林开发、森林保护和林产品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Tran Thi Hai Van女士是一名具备法律知识的公务员,她帮助Bang女士雇佣人员砍伐森林,并直接协商价格并支付给雇佣的工人,从而对森林造成了损害。因此,3861调查组认定她是共犯。

严明纪律,树立榜样

Những cây gỗ sữa to thuộc rừng Khe Quến địa phận Kẻ Tằn 2, xã  Châu Hội. Đây thuộc rừng giao cho bà con khoanh nuôi bảo vệ cũng bị đốn hạ. (Ảnh tư liệu)
珠海乡克坦二区溪权森林里的高大的乳木树。这片森林原本委托当地居民负责保护和维护,但同时也遭到砍伐。(图片由村里提供)

长期以来,贵州省一直是非法买卖、转让林地和滥砍滥伐林地的热点地区。截至目前,当局已调查并确定,贵州省12个乡中有11个乡存在非法转让林地的行为,涉及486户/3433公顷林地(含临时划拨的林地)。

为整顿非法转让林地、防止毁林现象,自2016年初以来,归州县已处理了116起侵占森林案件,其中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3起,对1起案件进行了流动审判(2名涉案人员被判处赔偿国家预算1.5亿越南盾和服刑15年)。

关于那帕旺洞县197分区1c级森林1号地块1号地块5号分区35号地块毁坏超过1.9公顷森林的案件,最初由作为直接管理部门的周行乡人民委员会直接负责调查核实。然而,由于有迹象表明现任官员是幕后黑手,该乡的调查未能得到保证,并被退回县人民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调查和澄清。

一段时间后,由于周行乡政府无力承担此项任务,归州县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9日颁布了第3861号决定,成立调查组,重新核实该事件。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归州县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9日颁布了第3986号和第3897/QD-XPVPHC号决定,对武氏鹏女士和陈氏海云女士处以总计4100万越南盾的罚款(其中陈氏海云女士罚款2100万越南盾),原因是她们违反了一项行政法规:非法砍伐森林。

提到陈氏海云女士身为公务员,却涉嫌协助非法砍伐森林,贵州县将如何处理?据负责人介绍,除了行政处罚外,她还将受到纪律处分。由于陈氏海云女士是县委领导下的干部,贵州县人民委员会提请县委常委会予以研究指导。

调查发现,在贵州县及全省其他一些县市,非法买卖、转让林地的主体中,有党员干部。非法买卖、转让林地和滥砍滥伐林地现象日益严重。

长期以来,当局追诉或行政处罚的对象多为普通民众,且多为“替罪羊”,其中不乏干部、党员干部。因此,纠正这一现象,必须严厉查处那些非法买卖、转让、挪作他用林地的干部,从而为干部、党员树立榜样,确保法律的严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信力。

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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