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惩戒非法砍伐森林的贵州县官员

November 22, 2016 11:04

(Baonghean)-土地使用登记处官员陈氏海云女士因参与砍伐近两公顷森林,被归州县人民委员会以行政违规行为处以210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她还将受到纪律处分。

>>>女区长因砍伐森林被罚款2100万越南盾

Một thời gian khá dài, ở huyện Quỳ Châu đã xảy ra tình trạng đầu nậu thuê dân khai thác làm nghèo  tài nguyên rừng (ảnh chụp năm 2014 tại địa bàn bản Kẻ Nính, xã Châu Hạnh).
长期以来,归州县存在着经纪人雇佣人员砍伐、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照片拍摄于2014年周行乡柯宁村)。

帮助破坏森林

陈氏海云女士卷入的森林砍伐案发生在2016年4月初。该林区等级为1C,位于珠行乡(归州)南奉区那帕旺洞197分区5号地块1号地块35号地块。具体来说,珠行乡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组织了一项调查,将这片林地移交给了该地区的一些家庭。

其中,居住在Ke Bang村的Vu Thi Bang女士预计将获得一块面积超过8.3公顷的林地,位于Na Pha Vang Doong 197分区,地块编号为1C,地块35,地块1,地块5。然而,林地分配目前仅以抽签方式进行,主管部门尚未就土地分配做出决定。

2016年2月,武氏鹏女士向周行乡人民委员会提交了砍伐森林、种植金合欢树的申请,但乡政府尚未同意。2016年2月22日,武氏鹏女士将陈氏海云女士叫到家中,商讨筹集资金,在她预计分配到的5公顷林地上砍伐森林、种植金合欢树。

具体来说,Van女士负责种子和肥料的费用,Bang女士负责砍伐树木,到了收获季节,两人将收益平分。双方的协议内容已经写好,但因为需要征求家人的意见,两人都没有签字。由于Van女士的丈夫Luong Van Tuan先生不同意,合同后来被销毁。由于Bang女士之前曾要求Van女士代为保管600万越南盾,因此Bang女士请求并授权Van女士雇人砍伐和砍伐树木。由于是邻里关系,加上Bang女士经济条件较差,知识有限,Van女士同意担任她的代表。

2016年3月28日,Van女士到Vi Van Doanh家(居住于Chau Hanh乡Na Xen村)商讨砍伐清理森林事宜。Vi Van Doanh同意并召集大家加入。2016年4月初,Vi Van Doanh、Luong Van Meo和Loc Van Chau(均居住于Na Xen村)到Van女士家商讨砍伐清理森林的费用,商定砍伐清理森林的费用为每公顷220万越南盾,砍伐清理森林的面积为5公顷。达成协议后,Van女士预付给Doanh 100万越南盾。

收到预付款后,Vi Van Doanh、Luong Thi Nhung、Luong Van Meo、Vi Thi Khuyen、Loc Van Chau、Vi Thi Ngo、Loc Van Chung、Ha Thi Hang、Ha Van Son 和 Lang Thi Tuyet(均居住在 Na Xen 村)立即开始砍伐 Bang 夫人预计分配到的林地。砍伐两天后,Van 夫人来到 Doanh 家,继续向他们支付 200 万越南盾的预付款。

2016年4月5日,该团体在砍伐森林时被当局发现并被停职。当时,超过1.9公顷的森林已被砍伐。停职10天后,梁氏绒、魏氏娥和何氏姮前往范女士家,要求额外支付200万越南盾。范女士总共向雇佣他们砍伐森林的团体支付了500万越南盾。其中,440万越南盾是约定的工资,60万越南盾是给团体成员的(根据方女士的主意)。

经过调查核实,3861调查组认定,魏文营夫妇、梁氏绒、梁文苗、魏氏劝、陆文洲、魏氏娥、陆文忠、何氏恒、何氏山、郎氏雪等人为雇佣工人,且对森林是否被砍伐一事不知情,建议不予起诉。梁英俊先生(陈氏海云女士的丈夫)被认定未采取与该事件相关的具体行动。

关于武氏鹏女士,调查组认为,她在未收到土地分配决定之前,擅自主动雇人砍伐1.9公顷以上的森林,影响了受保护林区的再生。

虽然Bang女士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了第157/2013/ND-CP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对违反森林管理、森林开发、森林保护和林产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Tran Thi Hai Van女士是一名具备法律知识的公务员,她帮助Bang女士雇佣人员砍伐森林,并直接协商价格并支付给雇佣的工人,导致森林遭到破坏。因此,3861调查队认定她是共犯。

严明纪律,树立榜样

Những cây gỗ sữa to thuộc rừng Khe Quến địa phận Kẻ Tằn 2, xã  Châu Hội. Đây thuộc rừng giao cho bà con khoanh nuôi bảo vệ cũng bị đốn hạ. (Ảnh tư liệu)
珠海乡Ke Tan 2溪权森林里的高大的乳木树。这片森林原本委托当地居民负责保护和保存,但也遭到砍伐。(图片由珠海市供图)

长期以来,贵州省一直是非法买卖、转让林地和滥砍滥伐林地的热点地区。截至目前,当局已调查确定,贵州省12个乡中有11个乡存在非法转让林地的行为,涉及486户/3433公顷林地(含临时划拨的林地)。

为纠正非法转让林地、防止毁林现象,自2016年初以来,归州县已处理了116起侵占森林案件,其中县公安局已受理3起案件,对1起案件进行了流动审判(2名相关人员被判处向国家预算赔偿1.5亿越南盾和服刑15年)。

关于那帕旺洞县197分区1c级森林1号地块1号地块35号地块5号地块毁坏超过1.9公顷森林的案件,作为直接管理部门,周行乡人民委员会最初被指派直接进行调查核实。然而,由于有迹象表明现任官员是幕后黑手,该乡的调查未能得到保证,并被退回县人民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调查和澄清。

一段时间后,由于周行乡政府无力承担此项任务,归州县人民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并颁布了第3861号决定,重新核实此案。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归州县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9日颁布了第3986号和第3897/QD-XPVPHC号决定,对武氏鹏女士和陈氏海云女士处以罚款4100万越南盾(陈氏海云女士罚款2100万越南盾),理由是其违反了以下行政法规:非法砍伐森林。

问题在于,陈氏海云女士身为公务员,却为非法砍伐森林提供了便利。贵州县将如何处理?据该负责人介绍,陈氏海云女士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将受到纪律处分。由于陈氏海云女士是县委领导干部,贵州县人民委员会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并给予指导。

调查发现,在贵州县及全省其他一些县市,非法买卖、转让林地的主体中,有党员干部。非法买卖、转让林地和滥砍滥伐林地现象日益严重。

长期以来,当局追诉或行政处罚的对象多为普通民众,多为包括干部、党员在内的主犯的“替身”。因此,纠正这一现象,必须严厉查处那些非法买卖、转让、挪作他用林地的干部,从而为干部、党员树立榜样,确保法律的严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信力。

河江省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严厉惩戒非法砍伐森林的贵州县官员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