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安省11/18个大型排污设施安装自动环境监测设备
(Baonghean.vn)——为根据《环境法》的规定确保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透明度,义安省18个环境排放源较大的单位中的11个已经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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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样本,检测即将排放到北荣工业园区的处理后废水。图片来源:阮海 |
根据第 40/ND-CP 号法令取代第 38/CP 号法令,规定:排放 500 立方米3废水/日夜(之前为 1,000 立方米3排放量(燃烧量)从0.5吨/小时以上(原为1吨/小时)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根据该规定,义安省有18个向环境中排放废物的设施必须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一个单位可以安装多个监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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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结果将每5分钟自动上报至环境监测中心,以便存储和监测。图片:阮海 |
从现在起到2019年底,剩余地点是南甘工业园区(义禄市)、义丹剩余的农场群和TH工厂、花山木薯厂(安山市)、康河糖厂(新记市)或西贡义静啤酒厂和其他一些设施必须根据规定在各自单位完成并安装8套监控设备。
监测站将每5分钟自动通过博客将监测结果发送到位于省监测中心的服务器,以便全天候客观、连续、全面地监测污染物向环境的排放过程。当排放量超过允许阈值时,软件将根据信号级别向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发出预警,并在此基础上向企业和行业发出警告,促使其采取措施。
根据政府第33/2017/ND-CP号法令,关于水和矿产资源领域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
具体来说:如未安装在线监测站、未对75%或以上的必须监测参数进行环境监测、未与主管部门联系,将被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4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未按规定进行监测、伪造监测数据,将被处以 60,000,000 至 7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01至03月暂停开发、使用水资源和向水源地排放废水。